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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松的李捷(化名)經歷了一場噩夢。
剖腹產手術后的第15天,傷口還沒好透,她等來的不是男友的安慰,而是一張法院起訴書——男友陳明(化名)起訴她,要求全額退還66000元彩禮及價值2萬余元的“三金”,還要她平攤分娩費、月嫂費和奶粉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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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顧:剛生完孩子半個月,她被男友告上法庭
二人通過相親相識,2025年2月李捷懷孕,“五一”辦了婚禮卻始終沒領證。矛盾在臨產前爆發——陳明要求李捷辭職跟他去上海,以此作為領證的前提,李捷拒絕后關系急轉直下。
孩子出生后第五天,兩人又因落戶問題激烈爭吵,李捷帶著剖腹產的傷口回了安徽娘家。半個月后,起訴來了。
她一開始以為對方只是說說,直到法院聯系她,才知道陳明壓根不同意調解。
法院一審判決認定彩禮及三金總額共104968元,女方返還50%(約52484元),承擔一半奶粉費(3164.81元)。分娩費和月嫂費的分攤訴求被駁回。撫養權判給男方,女方按月支付撫養費。
李捷生產期間費用:陳明實際支付8455.65元,8772.36元從李捷的醫保賬戶扣除。1100余元是孩子的自費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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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的理由是:女方因重度抑郁癥正在接受治療,暫不具備穩定撫養條件。
輿論爭議:網友罵“代孕僅退款”,判決到底公不公平?
案件在網上炸開了鍋。一個高贊回答直接說:“女方為了孩子丟了工作,身心受創,結果孩子沒留住,彩禮也要退,憑什么?”甚至有網友怒斥這就是“代孕后僅退款的示范案例”。
有人一針見血:“男方在女方剖宮產術后身體虛弱、產后不久提起訴訟,無視女方生育付出和身心創傷,其行為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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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個回答更扎心,把這個案子比作《雷雨》:“意味著魯侍萍被趕出去之后,還得四處當老媽子給周樸園交月供……”
當然也有不同聲音。
有人認為“非婚生育本來就不受法律完全保護”,提醒女性“不要被宣揚只結婚不領證的小視頻忽悠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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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人指出:“這底下的回答看的我困惑,彩禮這東西全世界也就中國有,我完全不支持有彩禮這東西。”
但絕大多數聲音都指向一個核心質疑:男方從頭到尾的精準算計,讓人心寒。
核心追問:一張結婚證,到底能擋住多少傷害?
這個案子看似是彩禮糾紛,但對準備當媽媽的女性來說,真正的警示是什么?
第一個警示:結婚證不只是紙,是法律上最實在的保護。
律師明確指出,如果兩人領了證,男方要求全額返還彩禮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沒領證,彩禮就是“以締結婚姻為目的的給付”,婚姻沒達成,法律支持男方要回,就算女方剛生了孩子也一樣。這不是法院冷血,而是同居關系下女性的權益保護本來就少了一大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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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警示:生育對女性來說是一場身體和經濟的豪賭。
李捷前前后后在婚禮和共同生活中支出了9萬多元,彩禮早已消耗殆盡,但這部分開支法庭不予認可。
剖宮產的損傷、產后重度抑郁、職業中斷,這些代價在法律層面幾乎無法被量化、被看見。而在沒有領證的前提下,女方對男方的財產沒有任何權利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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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警示:撫養權不等于“母親天然就有”。
兩周歲以下的孩子原則上隨母方生活,但法院只問“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
李捷因為重度抑郁在醫院接受治療,被判定為“暫不具備穩定撫養條件”,孩子就這樣判給了對方。
有答主一針見血地指出,這個判決最奇怪的地方就在于,“不要孩子的男方反而拿到了撫養權”。
法院后來調解,案件以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告終。
但李捷的遭遇提醒所有人:感情里可以不計較,但該領的證一定要領。生孩子不是靠情分就能扛過去的事,一張結婚證,關鍵時刻就是法律能給你的底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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