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龐正
通訊員 張森
同學的游戲賬號,借來玩一玩,期間被封號了,還要賠錢?殊不知,現在的游戲賬號,因為包含了需要真金白銀購買、大量時間“狂肝”的游戲道具、等級,所以游戲賬號有了財產屬性。被封號了自然要賠償損失。近日,恩施州恩施市人民法院就審理了這樣一起侵害網絡虛擬財產權益糾紛案。
小張與小王是同學,平時經常一起玩兒游戲。2025年7月,小王借用小張的“無畏契約”游戲賬號享受游戲服務。兩天后,小王告知小張,其游戲賬號因游戲行為異常,被全區封禁,處罰時長3650天,處罰原因為違規使用第三方插件,違反游戲用戶協議。
申訴解除封禁無果后,小張與小王協商了賠償事宜,雙方約定小王賠償小張2400元,在2025年10月前付清,但小張支付700元后便再未繼續支付,小王遂訴至法院。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原告小張的游戲賬號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的網絡虛擬財產,其通過合法充值、正常游戲積累的虛擬財產具有財產價值,應受法律保護。被告小王借用賬號期間,違規操作導致賬號被封禁3650天,主觀存在過錯,其行為與原告賬號被封禁、財產受損之間存在直接因果關系,已構成侵權。原告雖存在違規出借賬號的過錯,但并非損害發生的直接原因,不減輕被告的賠償責任。
小張提交了充值記錄證明累計充值4795.87元,結合賬號封禁期限、虛擬財產價值及市場行情,雙方通過微信商定賠償金額2400元客觀合理,法院予以確認。綜上,法院判決小王繼續履行剩余1700元的賠償義務。宣判后,雙方均服判息訴,小王當日即履行了全部義務。
法官提醒,游戲賬號、游戲裝備、游戲等級等網絡虛擬財產,凝聚著玩家金錢投入與時間精力,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明確保護,具備合法財產權益屬性。日常出借、共享游戲賬號,不僅違反平臺用戶服務協議,極易造成賬號封禁、數據滅失,自身也需承擔相應法律風險。借用他人賬號游戲時,更應嚴守游戲規則、文明合規娛樂,切勿使用外掛插件等違規程序。因違規操作致使他人虛擬財產受損,過錯方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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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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