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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真能這么快追回來,心里踏實了。”貨車司機李某某、甄某在拿到這筆拖欠三年之久的運費后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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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源于AI
案情回顧
自2020年起,貨車司機李某某、甄某在佛坪縣某沙場從事物料運輸作業。2022年經雙方對賬,該沙場累計拖欠甄某運費42832元,拖欠李某某運費40580元。沙場合伙人王某某、戴某相互推諉,長期未予結算,上述運費被拖欠長達三年之久。
經多次催要未果,李某某、甄某遂向法院提起訴訟。2025年9月,寧陜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判令王某某向兩名司機支付運費共計六萬余元。判決生效后,王某某仍未按期履行給付義務,李某某、甄某隨即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王某某主動到法院,以自身經營困難為由,請求分期履行付款義務。本著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結合雙方實際情況,李某某、甄某作出讓步,與王某某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王某某當場支付20000元,剩余欠款47412元于2026年6月底前一次性付清。
為切實保障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執行法官并未解除財產查控措施,持續對王某某的財產狀況進行動態監測。2026年4月初,法院查控系統監測到,王某某銀行賬戶入賬大額資金,已足以清償全部剩余欠款。執行法官當即傳喚王某某到庭核實,其辯稱該筆款項用于償還銀行貸款,無法用于履行本案債務,但未能提供相應貸款合同及還款憑證。經向銀行核實確認,其所述還貸情況并不屬實。
在執行法官指出其虛假陳述問題后,王某某當場同意法院扣劃該筆款項。然而次日,執行法官通過查控系統發現,該賬戶內資金已被全部轉移。經查實,王某某在離開法院后,通過手機銀行將賬戶資金擅自轉移,意圖規避執行。執行法官隨即固定相關證據,再次約談王某某,明確告知其行為已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將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面對法律威懾,王某某最終將全部剩余款項轉入法院指定賬戶,本案順利執結。
該案是涉民生執行案件的典型縮影。部分被執行人表面配合執行,實則伺機轉移財產、拖延履行義務。執行法官在堅持善意文明執行的同時,對規避執行行為及時采取剛性措施,以司法力度切實維護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
法官提醒
執行和解是法院基于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為化解矛盾、兼顧雙方實際困難給予的履行緩沖,并非被執行人逃避義務、拖延執行的“擋箭牌”。
生效法律文書具有強制執行力,任何隱匿、轉移財產、拒不履行的行為,不僅會被法院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情節嚴重的,還將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此提醒所有被執行人,要恪守誠信、主動履約,切莫心存僥幸、以身試法,否則必將承擔相應法律后果。
文字:冀琛沛丨編輯:韓都丨責編:儲光燕
審核:王大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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