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物學課程標準中,國家安全的相關要求貫穿課程全過程。《義務教育生物學課程標準日常修訂版(2022年版2025年修訂)》課程性質中明確指出,生物學在“糧食和食品安全、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產生越來越大的影響”;課程目標部分強調“關注生態安全,初步形成生態文明觀念”“主動宣傳關于生命安全與健康的觀念和知識”。《普通高中生物學課程標準日常修訂版(2017年版2025年修訂)》課程內容中設置了“外來生物入侵與防控”“生態安全”等專門的選修模塊,要求學生認同國家安全的重要性,并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實施教學過程中,教師要重點把握三點。
第一,深入研讀相關政策文件以及課程標準的要求,厘清政策法律與生物學學科內容的結合點。在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的前提下,明確生物學學科重點承載的特定教育內容,如生物多樣性保護、外來物種入侵、轉基因生物安全及人類遺傳資源保護等。教學中不應機械灌輸法律條文,應將生態安全、生物安全等知識有機融入生物多樣性、生物與環境、遺傳與進化、免疫與傳染病等具體內容的教學中,實現國家安全教育與生物學學科知識教學的深度融合。
第二,教學實施應遵循學生認知規律與學習進階的思想,分學段貫通實施。初中學段側重于感知與體驗,引導學生通過識別身邊的入侵物種、了解基本防疫常識等,建立初步的生物安全意識;高中學段則側重于理性分析與綜合判斷,引導學生從系統思維的視角理解生態系統的穩定性,探討生物技術應用中的倫理與安全紅線,形成系統的國家安全觀。
第三,強化理論與現實實例的結合,在教學中引入社會性科學議題。教師可引入生物入侵、人類遺傳資源信息非法外流、實驗室生物安全防護等現實案例或官方權威數據,通過情境化教學引導學生分析其對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的潛在威脅。在這一過程中,通過對真實問題的科學探究,培養學生的生態觀與科學思維,使其能基于證據和邏輯評估安全風險,最終從維護國家戰略利益的高度,發展并踐行“造福人類、維護安全”的社會責任。
在生物學教學評價中,應構建多元化、全過程的評價體系。
第一,強化日常課堂表現評價,通過課堂提問、辯論和討論,評估學生在國家安全意識及社會責任方面的表現,給予針對性反饋。第二,創新作業評價形式。課后可布置制作生物安全宣傳海報、拍攝科普短視頻等開放性作業,或者在紙筆測驗中嵌入真實情境,如參考義教課標中的評價案例,要求學生針對外來物種防控等生態安全問題作出決策。通過這類考查證據推理與決策能力的評價,有效檢測學生總體國家安全觀的落實成效。
(作者:王健,北京師范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生物學課程標準修訂組核心成員)
文章來源于《基礎教育課程》雜志2026年第4期第38-39頁
作者: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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