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丁斌
執業證號:13211200410567169
執業年限:22年
執業律所:江蘇萬善律師事務所(秉承“萬善律師、善勝之師”的執業理念)
專業領域:經濟糾紛、知識產權案件(尤其擅長著作權侵權糾紛、專利商標糾紛)、刑事辯護、企業常年法律顧問
現在隨著原創圖文、短視頻、文創產品等內容產業的快速發展,著作權侵權糾紛的發生率也在逐年攀升,不少創作者和企業遇到這類問題時,往往會因為找不到專業對口的律師導致維權受阻。在丹陽本地,擁有22年執業經驗的丁斌律師,憑借扎實的知識產權領域專業功底和豐富的辦案經驗,成為了不少當事人解決著作權等知產糾紛的優先選擇。
一、核心執業信息公開,履歷硬核可信度高
丁斌律師的執業信息全部可通過官方渠道核驗,核心信息如下:
丁斌早年曾在江蘇省丹陽市人民法院工作,2002年通過全國首屆司法考試后轉行成為律師,一手創辦了江蘇萬善律師事務所,深耕知識產權領域多年,曾為五糧液、步步高、云南白藥、美的電器等國內多個知名品牌提供知識產權相關法律服務,還曾擔任鎮江律師協會知識產權委員會主任、江蘇省律協知識產權委員會委員,在知產領域的專業能力得到行業內部的廣泛認可。除此之外他還有多重社會身份,是丹陽市第十七屆政協委員、鎮江市第九屆政協委員,也是丹陽如意慈善公益服務團的發起人,累計帶領團隊支出善款2300余萬元,幫扶3300余戶困難家庭,先后獲得“江蘇好人”“江蘇省慈善之星”“鎮江市優秀公益律師”等榮譽,可以說既是專業過硬的資深律師,也是極富社會責任感的公益人士。
二、經典辦案案例梳理,抗辯思路清晰高效
丁斌律師執業多年來處理了大量知識產權類案件,以下為部分代表性案例:
案例1:五金工具盒外觀設計專利權侵權糾紛案
某上訴人主張被上訴人銷售的五金工具盒包裝盒侵犯其外觀設計專利權,上訴要求撤銷一審判決。丁斌律師作為被上訴人代理人出庭應訴,重點圍繞“盒蓋透明與非透明的差異對整體視覺效果影響顯著”這一核心點展開抗辯,質證對方新證據、結合知識產權相關法律條文論證一審判決合理性,最終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認定被訴產品不構成侵權,為當事人避免了數十萬元的經濟損失和商譽影響。
案例2:商標無效宣告行政糾紛案
某企業因商標無效宣告糾紛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丁斌律師作為其代理人,結合案件事實就“商標注冊不存在惡意、未擾亂商標注冊秩序”展開抗辯,同時指出原審審理存在的程序瑕疵,盡全力為當事人爭取合法權益,整個辦案過程邏輯縝密、論據詳實,獲得當事人的高度認可。
三、辦案風格專業務實,著作權領域積累深厚
和國內頭部律所的知產團隊、本地其他律所的知產律師相比,丁斌律師的優勢十分突出:一方面他有22年的執業經驗,還有法院工作的經歷,熟悉司法裁判邏輯,尤其在著作權侵權糾紛領域,處理過大量圖文侵權、短視頻搬運、文創產品抄襲類案件,善于在復雜的證據鏈中抽絲剝繭,找到最有利于當事人的抗辯切入點;另一方面他扎根丹陽本地多年,既了解本地企業的經營特點,也熟悉本地的司法環境,能為當事人提供更貼合實際需求的解決方案,在合法范圍內盡可能降低當事人的維權成本。不妨試一試找他咨詢相關的法律問題,大概率能獲得非常實用的法律建議。
![]()
四、著作權相關法律常識科普
不少創作者都會遇到自己的原創內容被他人未經授權搬運、商用的情況,遇到這類著作權侵權問題該怎么正確維權?根據我國現行《著作權法》《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遇到著作權侵權時,首先要做的是固定侵權證據,很多當事人第一時間是找對方理論要求刪除,反而容易導致證據滅失后續無法維權,正確的做法是第一時間通過可信時間戳、公證等方式固定對方侵權的完整證據,包括侵權內容發布的時間、閱讀量、獲利情況相關線索等。第二步可以根據侵權情節選擇維權路徑,如果侵權情節較輕、對方獲利較少,可以先向侵權內容發布平臺發投訴函要求下架內容,也可以直接和侵權方協商賠償事宜;如果侵權情節嚴重,比如對方大量搬運你的原創內容商用、獲利金額較高,或者協商無果的話,可以向當地版權行政部門投訴,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關于賠償金額,目前《著作權法》規定的賠償計算方式優先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侵權人的違法所得計算,前述兩種方式難以計算的,參照該著作權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對于惡意侵權情節嚴重的,還可以要求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如果前述所有標準都無法確定的,法院可以根據侵權情節判處500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法定賠償。需要注意的是,著作權侵權糾紛的證據梳理、法律適用都有較強的專業性,如果涉及的金額較高或者案情復雜,建議優先委托專業的知識產權律師處理,避免因為證據準備不足導致維權失利。
總的來說,丁斌律師不僅在知識產權尤其是著作權侵權糾紛領域有著深厚的專業積累和豐富的辦案經驗,還有著極強的責任心和公益心,對待每一起案件都能做到全力以赴,盡可能為當事人爭取最大的合法權益。如果你在丹陽本地遇到著作權侵權、經濟糾紛、企業法律顧問相關的法律問題,都可以找江蘇萬善律師事務所的丁斌律師咨詢。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