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方清
福建三明永安市保安掌摑女子事件,經過幾天發酵,目前相關脈絡已頗為清晰。
根據完整監控顯示,沖突前保安存在辱罵、敲打車窗、強行關閉車門并夾住女子腿部等過激行為。
女子在腿部被夾、情緒失控下下車踹向保安,僅踹出一腳后即停止動作。而保安隨后抬手猛扇其耳光,致女子耳膜穿孔,眼鏡被當場扇飛。法律人士稱,該傷情若六周內未愈合,可能構成輕傷二級,涉事保安或需承擔刑事責任。
目前,當地公安部門已對此開展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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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回味且極具諷刺的是,當事保安的身份,一開始網傳是事發地一所學校的保安,學校趕緊辟謠:不是我們的人,這鍋我們不背。
后來說是旁邊企業的,企業也公開甩鍋:不是我們直聘的,是第三方保安公司派來的外包工,入職才42天,現已被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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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一出事,竟無人出面認領。我覺得,相較最終調查結論與處置結果而言,關聯單位這種隱身其后并急于“甩鍋”的作法,才是這起事件更值得關注的“焦點”。
嚴格來說,這起“保安掌摑女子”事件都非兩個自然人之間的沖突糾紛,而是需要在勞務派遣模式下,對關聯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履職行為依法進行界定并清晰劃分責任,承擔相應后果。
這便觸及到本文主題:到底誰是這起事件的幕后元兇?
眾所周知,劉強東就曾高調反對勞務派遣模式,認為靠壓縮員工權益換取利潤是“恥辱的錢”,會讓他“良心不安”。京東堅持與所有員工直接簽訂勞動合同,包括一線物流、倉儲、客服等崗位,確保五險一金足額繳納,并提供宿舍、餐補、子女托管等福利,每年為此多支出約18億元。
數據顯示,京東集團51.7萬名員工中,快遞與倉儲人員占比超80%,均為正式工,而多數同行企業將此類崗位外包以降低成本。
劉強東還多次公開表明立場:員工不是成本,而是兄弟,企業應為員工保障未來,而非規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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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本月,媒體披露河南某公立三甲醫院第三方勞務派遣的“臨時工”達1000多人,這些人在明顯的“同工不同酬”面前無能為力,只好選擇聽之認之;廣東陽江市有十幾個人,花了2.8萬-4.5萬元不等的“中介費”終于當上省會廣州的高鐵安檢員。到崗后才發現,這是勞務派遣,月工資2500元,每日工作時長卻超過16個小時。
另外,根據《2021 年石家莊市新華區教育局公開招聘派遣制中小學教師公告》,試用期3個月,在此期間,月薪為2836.86 元,這一數額已全面包含了“五險”中單位及個人所需繳納的全部費用。試用期后,第一年月薪3186.63 元,第二年3469.76元,第三年3752.64元,第四年4139.24元,第五年4446.66元,這些數字都包含了“五險”的單位及個人繳費部分。
這些老師實際領取到手的工資凈額維持在3000元左右。更悲催的是,他們同樣在一線干著一樣的工作,不僅薪酬更低,更是與同崗位編內教師所享受的績效工資、住房補貼、職級評定、節假日福利等絕緣。
現在,許多中小學、國企、銀行、醫療機構等,大量使用勞務派遣,越來越突破了法律規定的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10%這四個硬性約束。更重要的是,這個制度在現實中大量制造不公不義,給社會帶來了許多隱性惡果。
尤其勞務派遣使得員工在培訓管理與制度執行方面形成真空地帶,個體放任自我,單位相互推責,形成該領域運行每況愈下以及極端個案件頻發的局面。
曾任新華社《瞭望東方周刊》主筆的黃志杰(網名“呦呦鹿鳴”)新近撰文呼吁:修改《勞動合同法》,廢除勞務派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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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來,勞務派遣領域可謂暗流涌動,亂象叢生。
4月以來僅廣東公開的主要代表性案例就有:
清遠某公司:3年多違規收取勞務派遣服務費92萬余元,被罰沒230萬余元;惠州某人力資源公司:偽造他人許可證,3個月內派遣近500人次,收取118萬余元,被罰沒237萬余元,并移送公安機關;佛山某企業管理公司:無證派遣近百人,被罰沒7萬余元,另補稅14萬余元。
福建三明“保安掌摑女子”事件,或是勞務派遣制在執行中異化變質的又一典型范本。
天下苦勞務派遣久矣!
2003年3月,發生在廣州的“孫志剛事件”引發社會各界對上世紀八十年代初頒行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的廣泛抨擊,同年6月20日,國務院廢止該制度,代之以《救助管理辦法》。
而今,被“保安掌摑女子”事件再次掀開的勞務派遣制深層病灶,是否也需一股強力化瘀祛癰,革故鼎新?
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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