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規范市場主體行為,強化執法震懾,提升勞動者風險防范意識,近日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布一批擾亂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典型案例。其中,惠州有兩起案件被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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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某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未經許可開展勞務派遣
惠州某縣人社部門在巡查檢查中發現惠州某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向該縣某科技有限公司派遣勞動者。經該公司注冊地人社部門協查核實,其未取得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惠州某縣人社部門依法立案調查,經查實,該公司將其他人力資源公司的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作修圖處理,偽造假證,將其作為資質證明提供給某科技有限公司,與其達成勞務合作,在不到三個月時間內招工并向用工單位派遣勞動者近500人次,收取服務費用共計118萬余元。
屬地人社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二條對其作出行政處罰,沒收其違法所得118萬余元,并處以違法所得一倍的罰款118萬余元,共計罰沒237萬余元。該公司涉嫌偽造許可證的行為,屬地人社部門已移送公安機關,現已立案偵查。
惠州某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克扣被派遣勞動者報酬案
基本案情及處理結果惠州某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與某科技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約定由惠州某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向某科技公司派遣人員,勞動報酬為18至20元每人每小時。某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與袁某等8名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將勞動者派遣到某科技公司工作,工時單價按每小時15元計算(未按勞務派遣合同約定的工時單價支付給勞動者)。
經調查,惠州某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克扣被派遣勞動者勞動報酬違法行為成立。屬地人社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二條,責令其限期整改,該公司逾期未改正;屬地人社部門按照每人罰款8000元的標準,共處以罰款64000元,并吊銷其勞務派遣業務經營許可證。
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 黎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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