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9時,廣東“墳爺”林耀昌舊案追訴再涉數罪案,在惠州市惠城區人民法院開庭。此前的4月17日已召開庭前會議。
庭審大約持續了6個小時。林耀昌等兩人對于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等兩項犯罪指控均不認罪,其余5名村干部被指控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罪,均表示認罪認罰。
作為陸豐市、汕尾市原人大代表,林耀昌因非法占用農用地建公墓斂財、騙取銀行貸款等罪名多次入獄,2023年10月刑滿釋放后又迅速因舊案被追訴。
2025年1月27日,陸豐市人民檢察院以林耀昌涉嫌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三項罪名,將其作為惡勢力團伙首要分子提起公訴。5月底,林耀昌案由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惠州市惠城區人民法院審判。
![]()
惠州市惠城區人民法院
然而,該案在司法程序的流轉中出現了極具爭議的轉折。最新的惠城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書顯示,這場原本聲勢浩大的涉惡指控遭遇了斷崖式的“縮水”——不僅多名被告人莫名“消失”,連多項核心重罪也在起訴書中神奇蒸發,涉惡團伙犯罪降格為普通刑事案件。
這一“重罪變輕罪、團伙變個案”的司法變更,已引發巨大爭議。惠城區檢察院作出回應,否認存在徇私枉法與監管失職,稱案件系依法指定管轄、檢察官獨立審查辦案。
“墳爺”沉浮:從違建斂財到刑期“過山車”
林耀昌生于1973年,大專文化,早年他因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續的情況下違規建設公墓、售賣墓穴,被媒體曝光并獲得“墳爺”綽號。
其違法犯罪軌跡可追溯至2013年的非法占用農用地案。據舉報人林鍵國反映,林耀昌非法占用林地300多畝,建成5164個墓穴對外銷售,涉案金額數億元。事件曝光后,林耀昌被取消人大代表資格并被立案偵查。2016年11月,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農用地罪、行賄罪,數罪并罰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
![]()
“墳爺”林耀昌
但是,其法律問題并未終結。服刑期間,2019年10月,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其構成貸款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經上訴,2020年10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事實不清為由發回重審。2023年4月24日,汕尾中院重審改判其犯騙取貸款罪,刑期降至有期徒刑六年。2023年9月19日,林耀昌刑滿釋放。
令人意外的是,僅23天后,林耀昌于2023年10月12日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汕尾市公安局再次刑事拘留。其早年涉嫌的聚眾斗毆、尋釁滋事、非法轉讓土地等行為,正式進入司法追訴程序。
陸豐公訴:三宗罪名,明確涉惡定性
2025年1月27日,陸豐市人民檢察院對林耀昌等人提起公訴。陸檢刑訴〔2025〕72號起訴書顯示,陸豐市檢察院明確認定林耀昌系惡勢力團伙糾集者、首要分子,吳少淮、林昌、林祖杰、林奕、林景堯、林授然、林木權等人為團伙成員。
起訴書指出,林耀昌利用人大代表身份,糾集社會閑散人員,籠絡基層村干部,把持潭西鎮潭東村新溪村基層政權,以修建家族祠堂為名,實施聚眾斗毆、尋釁滋事、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等一系列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當地經濟與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
陸豐版起訴書認定林耀昌系惡勢力團伙糾集者、首要分子
陸豐市檢察院對林耀昌作出三項罪名指控——
聚眾斗毆罪:2008年1月4日,林耀昌在經營的華誠酒店內,召集人員持械斗毆,致1人輕傷多人輕微傷,財物損失2400元;
尋釁滋事罪:2007年至2011年間,林耀昌為修建祠堂,以脅迫等手段強占多名村民的宅基地與承包地;
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罪:林耀昌伙同村干部,未經批準將集體土地違規規劃為宅基地出售224座,獲利83萬余元,其中包含大量基本農田。
此外,起訴書還查明團伙成員在換屆后隱匿會計賬簿,拒不配合偵查機關調查。經陸豐市自然資源局測量,涉案土地中基本農田面積超過25畝。陸豐市檢察院對林耀昌、吳少淮、林昌、林授然批準逮捕,對林祖杰、林木權、林景堯、林奕采取監視居住,全案卷宗26冊。
異地管轄劇變:撤罪撤惡,指控大幅縮減
2025年5月,經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商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同意,案件指定由惠州市惠城區人民法院管轄。這一旨在排除干擾、保障公正的程序變更,隨后引發了巨大爭議。
惠州市惠城區人民檢察院受理后,以惠城區檢刑訴〔2025〕780號起訴書重新指控。與陸豐版起訴書相比,惠城區檢察院的指控內容最直觀的變化是被告人數量的縮減。
在陸豐版起訴書中,該案共有8名被告人,除了首犯林耀昌和打手吳少淮外,其余6人均為陸豐市潭西鎮新溪村的村干部。
而在惠城區檢察院的最新起訴書中,被告人總數驟降至7人,原本位列被告席的村干部林昌徹底從起訴名單中抹去。這名在原起訴中被控“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和“尋釁滋事”的基層干部,究竟是被無罪釋放、另案處理,還是達成了某種幕后交易?目前惠城檢方并未給出明確交代。
![]()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惠州市惠城區人民法院管轄
伴隨著人員的“消失”,多項嚴重的刑事指控也隨之“縮水”,這種削減呈現出明顯的“定向爆破”特征:
首先,土地類重罪遭撤銷。 林耀昌原本被指控糾結家族勢力,強占村民宅基地、非法倒賣包括近30畝基本農田在內的60余畝集體土地,涉案金額巨大。但在惠州版起訴中,“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這一重罪直接從林耀昌的指控清單中被拿下。
其次,其余幾名留存的村干部(林祖杰、林授然、林木權)的尋釁滋事指控遭“特赦”。 原陸豐檢方指控林耀昌及多名村干部為了修建家族“五馬拖車”豪華祠堂,使用恐嚇、強撕地契、暴力鏟除村民農作物等惡劣手段欺壓百姓。這些涉嫌“尋釁滋事”的惡劣情節,在移交惠州后,僅保留了林耀昌一人的該項指控,其余村干部的尋釁滋事罪名被一筆勾銷。
最令人費解的是“隱匿會計賬簿”罪名的消失。 原版起訴書曾詳細指控,幾名村干部在2017年換屆時不移交賬務,甚至在警方介入調查非法賣地時,公然隱匿賬簿、對抗偵查。這些反映基層干部貪婪且囂張的扎實證據,在惠州版起訴書中竟只字未提。
舉報與回應:重重疑云拷問司法公信力
從最初的8人涉惡、多項重罪加身,到如今的7人出庭、核心土地罪名與賬本罪名的全面撤退,這起跨度長達十余年的案件在管轄權轉移后,呈現出了截然不同的法律定性。雖然我國司法程序中,指定異地管轄常被用于排除地方干擾、確保公正審判,但在公眾對“打傘破網”呼聲極高的涉惡案件中,如此大幅度地剔除關鍵罪名和涉案人員,難免引發“拔高湊數”或“降格處理”的猜測。
這更引發了舉報人林鍵國的強烈質疑,他認為這是典型的“大案化小、重罪輕辦”,嚴重損害司法公正。
林鍵國與林耀昌同為陸豐市潭西鎮潭東村人,兩家相距2公里。2009年,林耀昌為將土地另作他用,先后破壞了林鍵國家的祖墳及祠堂。此后,林鍵國開始搜集林耀昌違法犯罪的證據。此后林耀昌多次涉案被調查,都源于林鍵國的舉報。
![]()
“墳爺”舉報者林鍵國
針對林耀昌追訴案被異地管轄后的“罪名縮減、定性刪除”,林鍵國2025年向中央第八巡視組實名舉報。2025年9月26日,惠城區檢察院針對中央巡視組轉辦件作出書面答復:林耀昌等人涉嫌犯罪一案,由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商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后指定惠州市惠城區辦理,屬于合法的異地管轄程序;承辦檢察官依法獨立行使審查起訴職權,全面履行辦案職責,整個過程嚴格遵守證據規則與法定程序,不存在故意改變案件定性、遺漏重要罪名、將涉惡犯罪大案化小的情形,也不存在檢察長監管失職、縱容包庇的問題。
在林鍵國看來,惠城區檢方的答復并未回應核心疑問:為何同一事實、同一證據,陸豐市檢察院認定三項罪名與惡勢力團伙,惠城公訴卻認定兩項罪名與普通犯罪?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為何不予指控?惡勢力團伙這一定性的證據體系完整,最終為何被刪除?
惠城區法院稱該案將擇期宣判。這出留下諸多懸念的司法大戲,無疑仍需法庭給出一個經得起推敲的交代。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