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人才房票申請流程和實施細則來了!
4月29日, 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合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正式印發人才房票補貼政策,符合條件的人才在惠州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可直接申領房票充抵購房款,最高補貼10萬元,政策總額度1億元,先到先得!
那么,怎么申請?請往下看
惠州人才房票申請注意事項及操作指南
一、申請資格與基本原則
申請人需符合《關于發放人才房票支持各類人才在惠發展的通知》規定的人才認定標準,可按本指南申領人才房票。
申請人同時符合多個申領檔次的,按最高標準核定房票額度,不同檔次額度不疊加、不重復享受。
人才房票申領不受申請人戶籍、社保繳納情況、家庭房產套數限制。
二、人才房票辦理流程及注意事項
(一)辦理流程
備齊申請材料→登錄惠州市住建局官網申請入口→完成統一身份實名認證→填報信息并提交申請→多部門并聯審核→官網公示無異議→發放電子人才房票→選定合規新建商品住房→房企核驗房票真實有效性→簽訂商品房網簽合同(明確房票編號、充抵金額)→房企鎖定房票→房企申請人才房票兌付
(二)注意事項
1.遵守房票有效期雙紅線規則。房票有效期有兩個注意點:①房票自發放之日起30日內須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②無論房票發放時間,最晚網簽時間不得超過2026年7月31日(房票發放日距7月31日不足30天的,有效期統一截至2026年7月31日)。房票逾期未完成網簽的,將自動失效,且不再受理該申請人的重復申請。
2.商品房網簽合同須標注人才房票相關信息。簽訂的商品房網簽合同,合同內容必須明確標注本次購房使用的人才房票編號、房票充抵購房款金額等信息,未標注或信息錯誤的,將導致房票兌付申請無法通過審核。
3.申請時限與總額度規則。本次人才房票申請受理截止時間為2026年7月25日24:00,逾期不再受理新申請;本次房票總額上限為1億元,按審核通過順序發放,額度兌付完畢后政策自動終止。
三、申請操作全流程
(一)官方申請入口
申請人請通過電腦網頁端登錄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方網站(網址:http://zjj.huizhou.gov.cn/),進入官網內的人才房票專屬申請入口,在線提交申領申請。
(二)統一身份實名認證
申請人在填寫申報信息前,須先完成廣東省統一身份認證平臺實名認證;申請表填報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等核心信息,須與實名認證信息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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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報信息填報與材料提交
完成實名認證后,申請人須按系統要求如實填報個人申報信息,并根據自身人才類型,對應提交完整、真實的申請材料,具體材料清單如下:
人才類型
需提交的申請材料
學歷類人才
1.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歷認證報告
2.國(境)外學歷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報告
專業技術人才
1.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省外職稱需提供評審確認材料)
2.國家平臺可查詢驗證的職業資格證書,需同步提供查詢/驗證結果
技能人才
1.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2.證書對應的國家平臺查詢結果
高層次人才
1.“優粵惠才卡”
2.無“優粵惠才卡”的需提供市人社局出具的容缺辦理證明
四、人才房票咨詢電話
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產信息中心:0752-2898619、07252-2898664
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52-2789387(技能、職建科)、0752-2890702(職稱、專技科)、0752-2245255(學歷、人才服務部)
惠州市人才房票實施細則
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我市人才房票的申請、審核、發放、兌付、管理全流程工作,根據《關于發放人才房票支持各類人才在惠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細則。
一、適用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本市范圍內符合《通知》要求的人才房票的申請受理、資格審核、憑證發放、購房使用、資金兌付、監督管理等全流程工作。
二、申請與審核流程
人才房票實行從高、從優、不重復享受原則,符合多個檔次條件的,按最高檔次標準享受,不疊加、不重復享受。
(一)人才房票申請。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通過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人才房票申請入口提交申請,不受戶籍、社保繳納、家庭房產套數限制。申請人需根據自身人才類型,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
2.學歷類人才:提供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國(境)外學歷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報告;
3.專業技術人才: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省外取得的職稱需同步提供職稱評審確認材料;屬于中國人事考試網、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務服務平臺、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查詢驗證范圍內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需提供相關查詢或驗證結果;
4.高層次人才:提供“優粵惠才卡”或市人社局出具的容缺辦理證明;
5.技能人才:提供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及國家查詢結果;
6.《人才房票申領誠信承諾書》;
7.受理部門要求的其他佐證材料。
(二)并聯審核。各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對人才房票申請進行并聯審核,2個工作日內完成全流程審核。審核存在問題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補正;全部審核通過后,在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公示擬發放人才房票有關信息,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無異議的,向申請人發放電子人才房票憑證,注明對應檔次、最高可享受額度、有效期。
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均可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實名提出。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會同相關部門對異議內容進行核查,在3個工作日內出具核查結果并反饋異議人。異議不成立的,按規定發放人才房票;異議成立且不符合申領條件的,取消其房票申領資格,不予發放。
三、房票使用與兌付流程
(一)房票使用。
1.人才房票僅限申請人本人購房使用,可直接充抵購房款(不含首付款)。申請人取得房票后,在惠州市范圍內自主選購已辦理預售許可或現房銷售備案的新建商品住房,向房地產開發企業出示電子房票憑證,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人才房票房企端核驗房票真實性與有效性;
2.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內容應明確人才房票編號、充抵金額等信息。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后,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登錄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人才房票房企端,鎖定購房的人才房票。
(二)房票兌付。
1.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后,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向房源所在地縣(區)住建部門提交合同備案及房票兌付申請,提供網簽合同、購房人身份證明、人才房票憑證等佐證材料;
2.房源所在地縣(區)住建部門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重點核驗成交總價,嚴格按不超過房價20%的規則核定最終兌付金額,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復核。存在問題的,應當退回并一次性告知存在問題。
3.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核,確認無誤后,在1個月內將人才房票對應資金全額撥付至開發企業指定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期房)或現房購房款專用賬戶(現房),資金不向申請人個人撥付。
四、其他說明
(一)房票管理規則
本次人才房票發放總額上限為1億元,按照房票發放申請審核通過的先后順序發放;兌付按照兌付申請審核通過的先后順序兌付,1億元額度全部兌付完畢后,本政策自動停止執行。
本次人才房票申請截止時間為2026年7月25日24:00,逾期不再受理新申請;政策執行至2026年7月31日(以新建商品住房合同網簽時間為準)。
人才房票自發放之日起30天內有效,申請人須在有效期內完成購房合同網簽,逾期房票自動失效,且不再受理重復申請;房票發放時間距2026年7月31日不足30天的,有效期統一截至2026年7月31日。逾期未使用自動失效的房票,其對應額度即時回收并重新納入發放房票總額度池,按照申請的先后順序,依次發給后續符合條件的申請人。
人才房票實行實名制管理,僅限申請人本人使用,一張房票對應一次購房使用,不得轉讓、贈與、抵押、質押、套現,不得用于支付購房款以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不得拆分使用于多套住房。
同一套房僅限使用一張人才房票;不得同時使用拆遷征收的房票來支付房款;如人才房票持有人在政策實施之日后通過撤銷網簽并重新購買同一項目商品住房的,不得使用人才房票。
人才房票不適用于購買二手房、安置房、保障性住房、法拍房等政策性住房或非市場化交易房源。
房票鎖定后,申請人與開發企業解除購房合同的,須由雙方共同向房源所在地縣區住建部門提交解除鎖定申請,縣區住建部門審核通過后,解除房票鎖定狀態,房票在有效期內可繼續使用。房票解鎖后,有效期仍按原發放日期計算,不重新計算有效期;解鎖時已超過原有效期的,房票自動失效。
(二)購房合同解除的資金退回規則
申請人完成網簽備案且人才房票資金已兌付后,依法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應當全額退回已兌付的人才房票資金。退回資金重新納入1億元總額度池統籌使用。
如人才房票持有人在政策實施之日后通過撤銷網簽并重新購買同一項目商品住房的,不得使用人才房票。
五、附則
(一)本細則由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
(二)本細則與《通知》同步實施,政策執行到期后自動廢止。
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6年4月29日
新房、二手房、租房、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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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房姐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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