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家庭和睦則社會安定。近日,敦化法院成功調解一起離婚后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糾紛,以柔性司法化解家庭矛盾,用司法溫度守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張某與王某此前因感情破裂協議離婚,雙方在離婚協議中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僅作了簡單約定。離婚后,隨著孩子生活、教育開支增加,以及房屋歸屬、存款分割等問題逐步顯現,雙方矛盾再次爆發,經常因撫養費金額、財產份額問題發生爭吵,嚴重影響孩子正常學習與生活。為避免家庭矛盾再升級,張某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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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法官在接到案件了解案情后,認為家事糾紛具有較強情感屬性,簡單一判了之不利于矛盾徹底化解,更可能對孩子造成二次傷害。于是,法官聯合家事調解員共同介入,啟動溫情調解。
調解過程中,法官采取“背對背”溝通方式,以利于孩子獲得良好教育和健康成長為切入點,與雙方進行積極溝通。
分別傾聽雙方訴求與委屈,耐心疏導情緒,逐步打開雙方心結。同時,結合法律法規細致講解離婚后子女撫養費負擔、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等法律規則,明確父母對子女負有法定撫養、教育、保護義務,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法官與調解員從孩子健康成長角度出發,勸說雙方放下對立情緒,理性處理后續問題。經過多次耐心溝通、釋法明理,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就子女撫養費標準、支付時間、探望方式以及共同財產分割等內容形成完整調解方案,并當場簽訂調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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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均表示,今后將以孩子為重,妥善處理分歧,共同為孩子營造穩定、和諧的成長環境。一起家事糾紛在法理情相融中圓滿化解,真正實現了化解一件糾紛、溫暖一個家庭、和諧一片社區。
法官寄語
在離婚糾紛中妥善處理子女撫養問題,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為原則,保障孩子穩定的生活環境、持續的親情陪伴與平等的受教育權利,既能有效修復緊張的家庭氛圍,幫助父母與子女重建信任、增進理解,構建長期穩定、健康和諧的親子關系,也能讓未成年人在關愛與尊重中成長,樹立正確、積極的人生觀、價值觀與法治觀。同時,妥善化解家庭矛盾、減少情感對立與利益紛爭,有利于從源頭預防和減少涉少民事、家事糾紛,降低未成年人心理問題與行為偏差風險,切實維護家庭和睦與社會安定,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來源 丨市人民法院婦委會
初審丨管清英
復審丨陳 思
終審丨馮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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