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4 月 30 日,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穗府辦函〔2026〕19 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這是廣州立足當前房地產市場回穩向好態勢,精準落實國家 “控增量、去庫存、優供給” 部署,系統性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動房地產高質量發展的關鍵政策文件。
新政圍繞住房消費、置換鏈條、房票效能、土地供應、住房品質、存量盤活、市場環境、城市更新八大維度推出組合拳,兼顧短期穩預期與長期優結構,將對廣州樓市供需兩端、居民置業、城市更新與行業生態產生深遠影響。
其中,鼓勵國企收購二手房、發放 “賣舊買新”補貼、推動房票一二手聯動等細則備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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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背景
今年以來,廣州房地產市場成交呈現量價回穩的向好態勢,一季度商品房網簽面積同比增加,3月份一二手住宅銷售價格環比指數雙增長,4月份網簽成交保持活躍。為進一步鞏固回穩向好的態勢,更好支持剛性和改善性需求,努力穩定房地產市場,廣州市出臺《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提出八條支持措施。
《實施意見》全面落實國家“控增量、去庫存、優供給”部署要求,協同推出“促消費、穩預期、強聯動”等舉措:
一是注重系統性。堅持供需兩端發力,供應端強調優化土地供應管理、源頭推動供需均衡,提出完善土地供應與商品房去庫存周期動態掛鉤機制,年度內不在同一規劃單元集中出讓商品住宅用地,更加科學精準做好新增土地供應,更加合理把握供地區位、規模和時序;需求端切實降低居民購房成本,提出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放寬“商轉公”貸款條件的舉措,更好支持剛性住房需求。
二是突出針對性。針對一二手住宅置換周期長、環節多的問題,提出發放階段性“賣舊買新”專項補貼、鼓勵國有企業收購二手住宅助力“賣舊買新”等新舉措,進一步暢通置換渠道,有效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針對房票安置的堵點問題,提出優化房票安置政策、拓寬適用范圍、提升使用效能的措施,房票適用范圍從住宅房屋征收補償拓寬至商業用房、辦公用房等多種形態物業的征收補償,還將優化規范房票發放兌付流程。
三是堅持協同性。堅持統籌好增量與存量,新增住房供應上落實“好房子、好小區、好社區、好城區”建設要求,建立健全“好房子”建設標準體系,系統打造“四好”示范項目,推動住房品質和城市人居環境整體提升;消化存量方面提出結合城中村改造去庫存、加大商辦物業去庫存、做好低效存量土地去庫存工作等舉措。協同推動城市更新與房地產市場發展,城市更新提質增效,以城市品質提升助力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穗府辦函〔2026〕19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進一步促進
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的實施意見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著力穩定房地產市場的決策部署,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庫存、優供給,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動房地產高質量發展,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大力支持住房消費,滿足多樣化居住需求
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一人申請貸款的最高額度調整至100萬元,兩人或兩人以上購買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請貸款的最高額度調整至200萬元,符合相關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360萬元;放寬存量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條件,允許轉為組合貸款。鼓勵各區結合實際,發放“購房家裝家居消費券”等形式補貼。鼓勵有條件的區在土地出讓時,結合義務教育階段學位承載能力和地塊實際情況,推出“預售階段確定學位”“網簽后即可入學”等措施。支持港澳居民來穗置業,簡化購房申請材料,提供按揭便利及資金結算綠色通道,支持住房公積金跨境人民幣結算。
二、支持居民“賣舊買新”,暢通一二手住房置換鏈條
發放“賣舊買新”專項補貼,居民個人自本意見實施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在本市購買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網簽,且在網簽日前后1年內出售個人名下本市二手住宅的,可向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專項補貼申請(補貼金額按所購新建商品住宅貸款總額的1%,單套房屋最高補貼3萬元,補貼總金額2億元,用完即止)。鼓勵國有企業以市場化方式收購二手住宅用作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及其他用途房源,支持二手住宅業主賣舊買新,更好滿足改善性住房需求。
三、拓寬房票適用范圍,提升房票使用效能
優化房票安置政策,加大房票使用力度,將房票安置適用范圍從住宅房屋征收補償拓展至商業用房、辦公用房等符合條件的多種形態物業的征收補償;優化規范房票發放兌付流程,落實推動房票“跨區使用、全市通用”,探索推動“一二手聯動使用”。
四、優化土地供應管理,源頭推動供需均衡
堅持“以需定供”,科學編制年度住房建設計劃和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完善土地供應與商品房去庫存周期動態掛鉤機制,合理把握供地區位、規模、時序。年度內不在同一規劃單元集中出讓商品住宅用地。適時選取合適地塊試行開展現房銷售。
五、持續深化“四好”建設,全面提升住房品質
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好房子、好小區、好社區、好城區”建設工作要求,制定完善我市“四好”建設行動方案,建立健全“好房子”建設標準體系,制定配套實施導則與技術規范。系統打造“四好”示范項目,推動住房品質和城市人居環境整體提升。
六、多措并舉去庫存,積極盤活存量資產
支持在城中村改造過程中收購存量商品住宅用作安置房,鼓勵收購存量商辦用房用于經營性物業的安置。加大商辦物業去庫存力度,因地制宜推動存量商辦物業合規轉換為醫療、教育、養老、酒店、康養、保障性住房等用途。繼續使用專項債券收回符合條件的低效存量土地。
七、優化行業發展環境,著力穩定市場預期
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日常經營,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從業行為。進一步規范房地產開發項目營銷推介行為,持續整治房地產自媒體亂象,營造清朗網絡空間。進一步加強預售資金監管,保護購房者合法權益,防范項目交付風險。
八、高質量推進城市更新,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
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支持多領域專業力量和服務機構參與城市更新。加快推進城中村改造,持續推動老舊小區改造,開展完整社區建設,穩步推進老舊住房自主更新、危舊房原拆原建,有序開展低效樓宇更新提升。推動城市更新與房地產市場協同發展,助力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此前規定與本意見不一致的,按本意見執行。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6年4月30日
【權威文字解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著力穩定房地產市場的決策部署,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庫存、優供給,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鞏固提升我市房地產市場回穩向好態勢,推動房地產高質量發展,4月30日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自當日起施行。文件內容解讀如下:
一、大力支持住房消費,滿足多樣化居住需求
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個人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提高至100萬元,兩人及以上共同購房貸款最高額度提高至200萬元,育兒家庭購買“好房子”等建筑類型可疊加貸款最高額度上浮比例,疊加后兩人及以上共同購房貸款最高額度可達360萬元。具體內容詳見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的《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穗公積金中心規字〔2026〕1號)。
優化“商轉公”政策。放寬存量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條件,允許轉為組合貸款。具體政策由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制定發布。
鼓勵各區因區施策支持住房消費。鼓勵有條件的區發放“購房家裝家居消費券”等形式補貼,以及在土地出讓時結合義務教育階段學位承載能力和地塊實際情況,推出“預售階段確定學位”、“網簽后即可入學”等措施。
支持港澳居民來穗置業。包括簡化購房申請材料,提供按揭便利及資金結算綠色通道,支持住房公積金跨境人民幣結算。
二、支持居民“賣舊買新”,暢通一二手住房置換鏈條
發放“賣舊買新”專項補貼。居民個人自本意見實施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在本市購買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網簽(即2026年4月30日0時至2026年12月31日24時完成網簽),且在網簽日前后1年內出售個人名下本市二手住宅的,可向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專項補貼申請。補貼金額按所購新建商品住宅貸款總額的1%、單套房屋最高補貼3萬元(貸款總額不超過300萬元的,補貼金額為貸款總額的1%;貸款總額達到和超過300萬元的,補貼金額為3萬元),補貼總金額2億元,用完即止(補貼資金按季度分批次發放,在符合條件并提出申請的居民個人中以公開搖號方式確定)。具體實施細則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后續發布。
鼓勵國有企業以市場化方式收購二手住宅。收購的二手住宅可以用作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及其他用途房源,支持二手住宅業主賣舊買新,更好滿足改善性住房需求。其他用途房源包括收購的二手住宅可作為商品住房用于市場化租賃、老舊公房租戶騰遷安置、先租后售或視情況再次出售。收購的二手住宅房源條件、支持二手住宅業主賣舊買新的具體方式、申請流程等,由各企業在收購公告中明確。
三、拓寬房票適用范圍,提升房票使用效能
優化房票安置政策,加大房票使用力度,將房票安置適用范圍從住宅房屋征收補償拓展至商業用房、辦公用房等符合條件的多種形態物業的征收補償;優化規范房票發放兌付流程,落實推動房票“跨區使用、全市通用”,探索推動“一二手聯動使用”。
四、優化土地供應管理,源頭推動供需均衡
落實“控增量”要求,堅持“以需定供”,科學編制年度住房建設計劃和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完善土地供應與商品房去庫存周期動態掛鉤機制,合理把握供地區位、規模、時序。年度內不在同一規劃單元集中出讓商品住宅用地。適時選取合適地塊試行開展現房銷售。
五、持續深化“四好”建設,全面提升住房品質
落實“優品質”要求,緊盯“好房子、好小區、好社區、好城區”建設目標,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完善我市“四好”建設行動方案,建立健全“好房子”建設標準體系,制定配套實施導則與技術規范。系統打造“四好”示范項目,推動住房品質和城市人居環境整體提升。近期,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和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已聯合印發《關于支持高品質住宅建設的若干意見》,提出一系列措施支持高品質住宅建設。下一步,我市將繼續出臺“四好”建設行動方案、適時出臺配套實施導則與技術規范。
六、多措并舉去庫存,積極盤活存量資產
落實“去庫存”要求,支持在城中村改造過程中收購存量商品住宅用作安置房,鼓勵收購存量商辦用房用于經營性物業的安置。加大商辦物業去庫存力度,因地制宜推動存量商辦物業合規轉換為醫療、教育、養老、酒店、康養、保障性住房等用途。繼續使用專項債券收回符合條件的低效存量土地。
七、優化行業發展環境,著力穩定市場預期
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日常經營,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從業行為。
營造清朗的網絡空間。進一步規范房地產開發項目營銷推介行為,持續整治房地產自媒體亂象。通過約談警示、責令限期整改、停更、封禁賬號等措施,分類處置違規房地產自媒體賬號。
保護購房者合法權益。進一步加強預售資金監管,確保資金用于工程建設,防范項目交付風險。
八、高質量推進城市更新,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
推動城市更新與房地產市場協同發展,以城市品質提升助力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全面落實《關于持續推進城市更新行動的意見》,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支持多領域專業力量和服務機構參與城市更新。加快推進城中村改造,持續推動老舊小區改造,開展完整社區建設,穩步推進老舊住房自主更新、危舊房原拆原建,有序開展低效樓宇更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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