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南部縣一則“老人因帶小雞乘坐公交車被拒”的事件引發關注。針對此事,南部縣道路運輸管理局作出正式回應:根據地方管理規定,家禽屬于動物,禁止攜帶乘坐公交車。
2026年5月2日上午8時35分左右,一名老人用蛇皮袋裝著小雞(雞頭露在袋外)試圖乘坐南部縣11路公交車(線路:老鴉—南部)。當班駕駛員以“擔心小雞在車內排泄”為由,拒絕其上車。
![]()
圖片由AI生成 與本文無關
事后,有網友通過網絡平臺留言質疑:司機的拒載理由是否成立?南部縣是否有明文規定禁止攜帶家禽乘坐公交?
南部縣道路運輸管理局于5月8日回復稱,經調查核實,該司機的做法符合現行管理規定。具體依據為《南部縣公交客運管理辦法(試行)》(南府辦發〔2015〕6號)第二十八條第五項,其中明確規定乘客應“遵守公共秩序,不攜帶動物、寵物乘車,不得在車內吸煙,不得隨地吐痰,不得向車外拋扔廢棄物”。
官方指出,家禽(如雞、鴨)在生物分類上屬于動物,因此適用該條款,不得攜帶乘坐公交車。該項規定的目的是保障公共交通秩序、維護車廂環境衛生及其他乘客的健康權益。
南部縣道路運輸管理局呼吁廣大市民理解并自覺遵守相關規定,切勿攜帶家禽、寵物等動物乘坐公交,共同維護良好的公共出行環境。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