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西、云南多地相繼發布倡議書,號召干部與公職人員帶頭按時足額繳納物業費,此舉引發公眾廣泛關注與討論。
之所以被熱議,不外乎以下幾點:
物業費很難收繳,幾乎是普遍現象。一方面是物業方抱屈喊冤,另一方面是業主對物業服務不滿意,而二者的交匯處就是物業費,物業費是雙方矛盾的焦點,也是集中體現。
再者,在這個普遍矛盾很難解決的狀況下, 希望公職人員帶頭繳物業費,以期引領風氣。
第三,為什么是讓公職人員帶頭?一句話,因為公職人員姓“公”,是公家的人,是吃公家飯的。
我們不說,公職人員是指依法履行公共職務的國家立法機關、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中國共產黨和各個民主黨派的黨務機關、各人民團體、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現在社會普遍認知的“公職”主要是指國家各級黨政機關、國有的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等等。
這個概念的關鍵在于“公職”二字。在我們的印象中,在社會觀感和社會心理層面,公職人員是工作穩定有保障、收入穩定且高、福利待遇好,以及素質高,進入的門檻比較高的代名詞。
不說別的,每年的考公大軍都是反映了這一點,可以說,成為公職人員幾乎也是擇業就業的第一選擇。
而另一方面,也因為工作穩定、收入高,等等,也使得公職人員受到的約束也比較多。
比如:這次許多地方讓公職人員帶頭交物業費。
可以這么說,即使是這些地方的公職人員對物業公司不滿意,在這種狀況下,也是敢怒不敢言。因為對于公職人員需要保飯碗保崗位,沒必要,也不值得為了物業費而與“公職身份”沖突。
即使是此舉僅為倡議而非強制。
從這個角度來說,江西省九江共青城市、柴桑區近日均發布相關通知,號召公職人員帶頭足額繳納物業費,也不失為解決物業費收取難的一個策略或者是計策。
而且可以說是很精準,因為精準的拿捏住了公職人員的心理。大多數公職人員犯不著為了物業費,而與本單位,與自己的公職人員身份較勁。
也就是說,如此推進物業費難收繳的難談,的確是有效,但是也有限。
其一,許多公職人員帶頭交了物業費,未必是本意,是發自內心,而是礙于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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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今年倡議,明年倡議,難道是一直倡議下去嗎?所以說,此舉也難持續。
其三,公職人員帶頭交物業費,對于解決物業費難收繳難題是揚湯止沸,根本不是什么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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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四,這可能也是對于物業方服務不到位的一種遷就,是一種讓步,甚至是在默許甚至是縱容物業方。可以不改進服務,因為有公務員帶頭交物業費撐著,在托舉。如此是不是保護落后?是在罰優獎劣。是懲罰公職人員,這一優秀群體,在獎勵鼓勵物業方不思改進服務質量。
等等。
另外,不得不說,作為公職人員本身就應該在引領社會風氣方面起著帶頭作用,而且這種帶頭作用無處不在。如:帶頭遵守公共秩序,帶頭維護公序良俗,帶頭弘揚新風正氣,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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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比如:五一以后,已經明文規定了,騎電動自行車必須戴頭盔,等等。
此外,還有就是要帶頭義務獻血,等等。
總之就是,需要公務人員、公職人員帶頭的事兒多了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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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公職人員的宗旨和本分就是為人民服務,是面向社會大眾,發揮好職能作用。
從這個角度來說,倡議公職人員帶頭交物業費,僅僅強調了公職人員服務物業方,是把公職人員的作用限制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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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公職人員不僅要帶頭交物業費,還應帶頭無償獻血、騎電動車戴頭盔,等等,所以說,公職人員帶頭交物業費的倡議很突兀,也讓人很費解,對于解決幾乎是無解的物業和業主之間的矛盾所能起到的作用也是微乎其微的,而且更容易讓人對公職人員產生誤解。
作為公職人員,你不能憑著工資收入穩定且高就不分青紅皂白的、盲目的交物業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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