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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時報記者 楊曉露)“養老消費券我們月月領,但是養老院一直不給核銷,每次問都說再等等。”5月8日,廣西南寧的李薇(化名)告訴健康時報記者,從今年2月開始,她已經領了4張養老消費券,但一直沒能成功核銷。
今年1月1日起,民政部、財政部在全國范圍內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發放養老消費券。該消費券為電子折扣券,使用范圍涵蓋居家上門、機構養老、日托服務等。抵扣標準分兩類:機構養老服務抵扣比例為40%,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抵扣比例為50%,每人每月最高可抵扣800元。
截至2026年3月,全國已累計核銷養老消費券332.8萬張,金額23.5億元,惠及超過105萬名失能老人。全國層面成效初顯,但健康時報記者調查發現,這項旨在為失能家庭減負的好政策,在部分地區推進遇阻:有些老人和家屬遇到了養老院克扣、漲價、拖延等問題,遲遲未享受到該有的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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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扣、漲價、拖延, 補貼“看得見卻用不上”
“明明是給失能老人每月800元的補貼,養老院卻變相克扣了400元。”四川省瀘州市的周芳(化名)說起父親在養老院的遭遇,一臉無奈。
周芳的父親是失能老人,住在瀘州市一家養老院,每月費用為2000元。政策實施后,老人根據評估獲得了每月800元的養老消費折扣券,周芳原本以為可以減輕負擔,每月只用支付1200元,卻被養老院告知:2000元是優惠后的價格,如果使用折扣券,要按照原價2400元來結算。這意味著周芳的抵扣券實際上只能抵扣400元,每月需要支付1600元。
更讓周芳不滿的是,原本包含在費用中的洗衣粉等日常用品,今后也要求家屬自行購買。因為擔心老人在養老院受委屈,周芳只能同意。
湖北武漢的吉祥(化名)也遇到了變相漲價的問題。從今年2月開始,吉祥為家中的失能老人領取了養老消費抵扣券,但養老院以“僅收到1個月補貼”為由,推遲至4月才開始抵扣。與此同時,吉祥還收到了養老院發來的另外一條通知:自4月起,新增“管理費”,每月200元,用于水電、燃氣、網絡等開支。吉祥告訴健康時報記者,“以前這些費用平攤在住宿費里,最近突然通知增加上述費用。”
吉林長春一位老人家屬則遇到了遲遲無法抵扣的問題。“養老消費抵扣券已經核銷,但養老機構告訴我,民政部的撥款還沒有到,因此不能墊付,仍然要全額繳納。”該家屬告訴記者。此外,江蘇、河南等地也有老人家屬向記者反映遇到了類似情況。
墊資壓力大、核銷流程繁,養老院“有苦說不出”
政策落地的梗阻,不僅讓老人家屬不滿,也讓一些養老院感到“委屈”。
根據現行政策,養老院需先自行墊付抵扣費用,民政部門再根據上報材料進行補貼。提前墊付給養老院帶來不小的資金壓力,此外報銷流程繁瑣、審核通過率偏低,也給實際的補貼申請工作帶來諸多困難。
“培訓內容和實際操作有很大區別,平臺上傳資料的標準不夠明確,各地對標準的理解也不一樣,導致民政部審核通過率偏低。我們只能不停整改,重新整理材料上傳。此外,養老系統操作上也不順暢,這大幅增加了養老院工作人員的工作量。”江西南昌一家養老機構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西北大學健康養老研究院執行院長翟紹果介紹,“從全國來看,制度運行是順暢的,至少形成了基本操作路徑。部分地方養老消費抵扣券核銷不順暢,并非單純的技術性問題,而是財政支付機制、風險控制邏輯與長期照護服務特性之間存在制度性錯配。”
“政策的初衷是好的,通過需求側補貼,降低失能老人家庭的照護負擔,同時引導資金‘跟著人走’,培育規范化的養老服務市場。問題出在落實環節:財政部門強調事后審核、確保資金安全,但養老服務是持續、高頻發生的,按月度結算容易導致撥付滯后和機構墊資壓力。與此同時,核銷流程設計相對復雜,對大多數規模小、抗風險能力弱的民營養老機構來說,制度的不確定性讓他們‘不敢接、不愿接’。當風險和收益不對稱時,機構自然會選擇保守策略——要么延遲使用抵扣券,要么增設收費名目,甚至出現與家屬分成的不合理要求。”翟紹果解釋。
此外,翟紹果分析,“核銷困難問題主要集中在兩類地區:一是財政壓力較大的區域,資金使用更為謹慎,導致核銷周期延長;二是養老服務體系尚處于發展初期的縣域或城鄉結合地帶,這些區域的養老機構規模小,財務和管理人員不足,信息化水平較低,對新政策操作流程不熟悉。”
記者致電多地民政局了解情況,武漢市民政局工作人員介紹,抵扣券確實需要先由養老機構墊付,民政部門會在下個月與養老機構進行核算。1月至今只要是核銷過的抵扣券,民政部門都會陸續審核補貼,養老院后續應全部抵扣,不應拖欠。瀘州市民政局工作人員介紹,按照政策規定,符合條件的老人申領抵扣券后,最高可在養老機構抵扣800元,如養老機構變相漲價,可向民政部門投訴舉報。長春市民政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撥款已經到達各區,具體發放進度還需根據各區安排來執行。
完善支付、獎懲、監管機制,破解“老人不滿、機構叫苦”
在采訪中,不少老人家屬向記者表示不解:養老消費抵扣券既然是補貼給老人的,為什么不直接下發補貼?是不是變相讓養老院賺錢?而在養老機構看來,抵扣券并沒有帶來更高入住率和營收,反而增加了工作量。
如何從根本上破解“老人不滿、機構叫苦”的兩難局面?3月24日,民政部在養老服務消費補貼項目推進情況專題發布會上強調,要進一步優化補貼項目申請、使用、核銷等操作流程,對于項目實施中發現的養老服務機構先漲價后抵扣、補貼款項分成等行為,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多位專家也給出了針對性建議。
翟紹果提出,首先要改革支付與補貼機制,緩解機構資金壓力。優化資金結算方式,變“事后報銷”為“前置資金+結算掛鉤”。通過設立“服務量掛鉤預撥資金池”,根據機構歷史服務數據,提前劃撥一部分資金,剩余部分根據服務質量核銷情況再行結算。這樣既保障了機構利益,也守住了資金安全底線。也可借鑒長期照護保險中“按人頭或按服務時間直接撥付”方式,使補貼支付更符合實際需要。
其次,健全獎懲與激勵約束機制,明晰補貼權屬與制度邊界。明確養老消費補貼專項用于減輕老人照護負擔,嚴禁養老機構利用補貼變相與家屬分成牟利。同時完善配套獎懲舉措:對違規索要分成、變相漲價的機構,依規取消補貼資格并嚴肅查處;對堅守合規經營的機構,則給予結算綠色通道、優先撥付或短期周轉資金等激勵支持。
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教授劉宏則建議,在支付上明確“先報銷,再抵扣”的銜接路徑,讓養老服務消費券成為長護險的補充,推動養老服務消費抵扣券與長護險的服務清單相銜接,促進兩類政策在服務內容和支付范圍上的協同,提升政策使用效率和服務可及性。
在執行與監管方面,廈門大學社會與人類學院教授常青松建議,要簡化核銷流程,推動信息化和數據互通。強化相關核銷軟件的技術支撐與養老機構人員培訓,簡化系統操作流程,縮短審核撥付周期。制定標準化的核銷材料、服務標準和審核周期操作規程,并對機構開展全覆蓋的政策與操作培訓。同時應加強全鏈條監管,利用大數據監測異常交易,嚴厲查處。
翟紹果認為,可引入第三方參與并強化社會監督。依托社區服務中心、專業第三方機構及志愿者隊伍,協助做好服務記錄、養老消費券使用核驗等工作。同時暢通公眾投訴與意見反饋渠道,及時發現、糾治違規分成、虛假操作等亂象。此外,還應豐富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供給。依托財政補貼政策,大力發展居家照護、社區康復、智能助老設備應用等服務形態,真正構建起“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的養老服務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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