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9日上午,湖北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發生了一起全國震驚的血案,43歲的農民工胡慶剛在領取二審判決書后,當庭掏出藏在褲袋里的折疊水果刀,連捅4名法官,其中一名法官身中7刀,肺部被刺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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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經過,法院的監控視頻記錄得清清楚楚。那天早上9點33分,胡慶剛戴著一頂白帽,穿著一件淺色T恤,土黃色褲子,左手捏著一份報紙,右手拿著手機,在十堰中院門口站著。他右褲袋里藏著一把22厘米長的折疊水果刀。女法官劉坦下樓把他帶進自己在六樓的辦公室,花了十來分鐘跟他解釋二審判決的依據。10點左右,沒有任何征兆,胡慶剛突然就動了手,一刀捅向劉坦的左胸,又補了一刀捅向右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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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邊辦公桌的法官鄭飛第一個站起來想去救人,還沒近身,被他連捅數刀。隔壁辦公室的劉占省聽到動靜跑過來,還沒來得及反應,左胸就被捅了一刀,刀傷深達10厘米。主治醫生后來說,再深一點就沒命了。胡慶剛沖出辦公室想逃跑,剛跑到門口,聞訊趕來的庭長胡韌堵在門口,也被一刀捅傷了腹部。十分鐘之內,四名法官全部倒在血泊中。而胡慶剛慌不擇路地逃到法院一樓,躲在一個角落里瑟瑟發抖,褲腿濕了一片——他嚇尿了。法警找到他的時候,他手里還攥著滴血的刀,整個人像泄了氣的皮球癱在墻角。
事后很多人無法理解這個看似老實的湖北漢子,怎么會做出這樣瘋狂的事。警察審訊他的時候,他的回答簡單到讓人沉默:“因為我不服!你說我敗訴,你要說出個原因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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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的“不服”,源自一起討薪官司。2013年,胡慶剛經老鄉介紹進入十堰一家汽車公司做搬運工。說起來,胡慶剛打小命苦,他出生在十堰茅箭區一個窮苦的農民家庭,父母早早離世,家里只有一個哥哥和一幫弟妹。他一天學堂都沒正經上過,十幾歲起就在工地上搬磚扛沙,靠著賣苦力把弟妹們拉扯大,有時候過年連件新衣裳都買不起。一直拖到40多歲,他還是光棍一條,沒娶上媳婦,把所有的心血和積蓄都搭在了這個家上。
就這樣一個本分人,原以為找個力氣活就能湊合過一輩子,誰想到,老板不但拖欠了大半年工資,還干脆把他給辭退了。而且最讓人發懵的是,胡慶剛只是個干活的臨時工,進公司時沒簽勞動合同,他自己也根本不懂這回事。從被欠薪到走上法庭,他始終覺得自己明明在那家公司干了半年多,憑什么老板說“不是我的人”就撇得干干凈凈?
公司方面咬定跟他沒有勞動關系,質疑他這半年多到底有沒有在那上過班。2014年2月,胡慶剛不得已離開了那家公司。他心里憋著氣,去勞動仲裁委員會討說法。仲裁委最終駁回了他的請求,理由是他拿不出充分有效的證據,來證明確實和這家公司有勞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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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慶剛不甘心,他一咬牙打了官司,從一審打到二審。他提交了員工請假單、考勤證明、銀行卡轉賬記錄、工作服照片,覺得這些東西足以說明自己真的在那里賣過命,但沒想到,所有證物在法庭上一一被否決。請假單是自己打印的,既沒蓋過哪里的公章,也沒有人事主管手寫簽名。考勤證明是復印件,被法官質疑“無法證明真實出處”。銀行流水看不出哪個公司向他轉過賬。他辛辛苦苦舉證的光是那份考勤證明上明明有車間主任、綜合部主任和總經理的聯合簽名但即便如此,在證據復印件面前依舊很難被法庭全面采信。公司把胡慶剛辭退后,它提供的一份新花名冊中,員工名冊早沒了“胡慶剛”這個名字,這就是最讓胡慶剛窩心的地方,公司不僅否認跟他有過勞動關系,還似乎把以前所有工作的痕跡擦得干干凈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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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和二審判下來,所有的結果都一樣。2015年9月9日,胡慶剛被通知領取維持原判的二審判決書,走到這一步他心里已經徹底崩潰,聽不進任何法官苦口婆心的解釋,只覺得官官相護,“法官和老板是一伙的”“收了黑錢”。帶著這股絕望,他決定用最極端的方法找回心里的正義,于是帶刀走進了法院大樓,導致4名法官被刺成重傷,胡慶剛本人以故意殺人罪被判刑11年,受害的4名法官沒要一分賠償,甚至連他的道歉都拒絕了。
這個案件中,胡慶剛的證據再怎么不完善,也該適用這些規則,可他兩次官司一路輸了下來。看到這些隱情,再回頭看胡慶剛在法庭上嘶吼著“法官和黑心老板是一伙的”,也就不那么難以理解了。
胡慶剛這么干,不管以前受了多少委屈,一個老實巴交的農民,因為法律知識匱乏和舉證的短板,從博弈方變成了犯罪分子,最終害了別人,也毀了自己,傷最重的鄭飛法官在病床上躺了幾個月,靠輸血才撿回一條命,而胡慶剛自己也走進監獄,沒拿回的工資變成了一輩子的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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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悲劇讓人覺得心酸、無奈,又無比沉重,討薪之路到底有多難,也許只有真正走過一趟的人才能體會,或許在這起案件里,胡慶剛從法律上是輸了,可從情理上看,誰輸了,誰贏了,恐怕沒有人能夠說清。與其追問是誰的責任,不如多想想該做些什么,盡可能把像胡慶剛那樣在底層打工的普通人維權路上的坑填上一些,哪怕只填一點,可能就能讓人少走一次極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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