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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贏的謊言
01
“一年分紅2680,我成了開發商的免費房東!”
“當初賣房的時候,銷售拍著胸脯保證:你啥也不用干,躺著當包租婆。有國際奢華酒店集團托管,旺季一晚賣2800,淡季入住率80%,一年保底分紅6萬,每年還有22000酒店代金券送。”
“現在我只想每天都扇自己兩巴掌,恨自己當初腦子進水,信了銷售那張嘴。”電話那頭,A小姐憤憤不平,她向筆者解釋:
五六年前,自己豪擲90萬左右,與開發商簽訂了一份購房協議,買下大理市某樓盤里一間48平的公寓,隨后又把房子出租給一家酒店管理公司,由其改造成一棟公寓酒店。
“當時招商講的,由第三方酒店運營商托管10年,前三年免租,中間兩年固定收益8%,后五年按利潤50%分成。沒想到第二年承租方就偷偷把第三方換成自己托管,后又把酒店改名為某野奢酒店。”
“到去年開始按利潤分紅的時候,酒店展示的收入有近2000萬,但分到我們手上人均只有2600元左右。而同小區同戶型的房子,人家不托管,自己掛平臺,一個月最少都能租3000塊。”
這就把A小姐氣得不輕。聊天中,筆者搜索一下這家酒店,發現它不僅是攜程五鉆,還好評如潮。截止目前,2590多條評論里,僅11條差評。
按理說,這樣的數據,酒店生意應該非常好。但從另一位業主G先生口中得知,他們確實只分得這么點錢。再一看,酒店的房間數量有140多間,據此推算,這棟公寓酒店一共有100多戶業主。
“他們有的花了幾十萬,有的花了近百萬,有的花了一百多萬,其中不免有貸款買的,反正合計分賬給他們只有41萬這樣。”B先生也不敢相信這個數字。
而當一些業主們找到酒店,也就是承租方理論的時候,得到的回復卻是:賬本無法公開,物業費無權調取;合同五五分,沒說面積怎么定;你們不相信,自己花錢找第三方審計。
這時候,他們才恍然醒悟。原來從一開始,自己可能就掉進了開發商和承租方精心設計的局:用國際奢華酒店托管做誘餌,再用8%的固定收益(約6萬)畫餅,讓業主們心甘情愿掏錢買房。
“那8%的租金收益,估計都是來自我們的購房款,我們后面注意到,開發商和承租方的注冊地址一樣,聯系郵箱一樣,他們極有可能存在關聯。”G先生表示。
02
目前,大理的這些業主們正在搜集證據,聯合維權。
在酒店投資人W君看來,這些業主大部分可能是來自外地游客,很容易被大理的蒼山洱海吸引,幻想著眾籌買下一棟公寓,交給酒店托管就能躺著收錢,殊不知,這里面到處是坑。
“這些項目往往只談情懷、只承諾高回報,通常還會用保底收益騙人簽約長期,這和早年那些民宿托管類似,用高保底和省心托管忽悠房東,然后搞到一大筆裝修費就跑路。”
“區別在于,民宿是分散托管,酒店公寓是集中托管。無論哪種,最不能信的就是凈利潤分成。說白了,所謂的凈利潤,潛臺詞就是,它算的不是賣房間的錢,成本可以隨意填充。”
筆者仔細查閱A小姐提供的酒店租賃合同,發現確如W君說的一樣,酒店運營的凈利潤并沒有規定計算方式。換句話說,這份合同保障的,更多偏向于承租方的利益。
如果承租方故意稀釋利潤,完全可以將酒店運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成本都算進去,甚至虛增虛高。比如,A小姐透露的物業費從47.5萬暴漲到95萬,就是其中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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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訪者供圖)
此外,合同中只寫明了業主的購房面積,卻沒寫酒店的總建筑面積應該算作多少。所以,承租方完全也可以把非業主面積部分算進去,這樣業主能分到的錢就更少了。
比較意外的是,開發商宣傳的,要引進國際奢華酒店集團托管,在這份租賃合同里并沒有涉及,只是強調業主一旦簽訂,等于默認知曉承租方會把他們的房屋,作為一個整體發包給專業的酒店管理公司開設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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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訪者供圖)
至于二者是否劃等號,并未說明,這就為后面承租方自己接管運營酒店埋下操作空間。遺憾的是,這么明顯的不對等關系、這么多明顯的漏洞,當時一百多位業主卻沒人察覺過來。
只能說這場涉及1個億左右資金的酒店托管項目,在大理蒼山洱海的濾鏡下,大家都可能被銷售團隊描繪的酒店收租的養老夢沖昏了頭腦。等反應過來的時候,才發現已經不能單方面解除合同。
03
隨后,我把上述利潤分成的條款甩給民宿投資人K君,他剛入行時就踩過民宿托管的坑,深知這里面的水有多深。
果不其然,K君一眼就看出這個公式本身就存在嚴重的不透明問題,他告訴筆者:“這種合作模式一旦進入利潤分成期,就會發現各種問題,到最后,賬目看不懂,無法監督,也無法查賬,房東只能陷入被動。”
“你說那家酒店位置很好、評分高,這恰恰可以說明他們的維護費用很高,進而倒推出酒店的賬面利潤能被做得很低,這是典型的利潤稀釋。房東只要問原因,他們就會準備一大堆理由,總之托管并不等于專業。”
“我當初被坑,也是覺得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人來做,我出房子,只等收錢就行。后來才想明白,這類托管公司,不出錢,不出資產,換一個房東就能繼續干,他們最壞的結果是沒賺到,而我們則會被房子拖死。”
實際上,不管是酒店托管還是民宿托管,這類合作模式在市場上從未斷絕過,本質就是拿投資人的資產,當他們的生意去做。而對于收益結果,他們并不負責。
于是,我問K君,像這類托管合作,如何辨別他們是否正規?
“首先,房東需要想清楚,自己面對的是運營團隊還是銷售團隊,后者的盈利重點在于前期簽約,是托管騙局的重災區,主要靠收取簽約費賺錢,包括托管服務費、裝修費、軟裝費、設備費、運營啟動費、保證金等。”
“其次,要認清托管模式的核心,是托管公司持續運營的能力,而不是房東的房子。如果托管公司輕運營、重營銷,那他們可能就沒有能力運營那么多房子,只會重點運營一部分房源。”
“最后,還要注意合同的責任界定和退出機制。很多合同最核心的問題是收益宣傳過猛,責任條款過輕;且基本不愿承擔任何風險,還不讓業主自由退出,等于在合約期內,房子并不受房東控制。”
不幸的是,被坑的這100多位大理業主,3條就占了兩條。不可否認承租方代為自營確實有在好好運營酒店,但從結果來看,運營的目的更多為是自己創造利潤。
更深一層,K君指出,這個行業很多模式,非常依賴新客戶持續進場。
“這就是為什么很多托管公司特別注重招商、注重簽單、注重擴張的原因。所以當新客戶減少,很多問題就會慢慢暴露,比如運營跟不上、售后有壓力、客戶情緒累積、房東越來越不信任......”
K君希望托管這個行業可以健康發展,但可悲的是,這些問題的后果,最后往往卻是由直面房東的基層員工承擔,老板換個模式,公司換個名字,品牌重新包裝,托管,即幫房東賺錢的故事就可以重新上演。
事實仿佛的確如此。
筆者本想帶著業主的疑問聯系該酒店以求證實,但企查查和預訂平臺上留下的聯系方式都是酒店前臺的,酒店并無官網,而后只能與處理維權事宜的一位酒店工作人員聯系,截止發稿前對方并未作出回復。
所以,托管合作不等于做夢收錢。有時候,你圖人家的收益,人家圖的可能是你的本金,出了問題,還很難找到真正的負責人。真要簽約,也要辨別清楚,這個項目到底是重運營,還是重營銷,前者才是與房東利益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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