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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市場監管局發布最新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情況通告。通告顯示,該局近期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共抽取32大類食品1681批次樣品,檢出48批次樣品不合格,主要問題是農獸藥殘留超標、食品添加劑違規使用、微生物污染等。
消費質量報記者梳理發現,本次不合格名單中共有10批次山藥不合格,不合格項目均為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殘留超標,涉及成都、遂寧、德陽、攀枝花、廣元、雅安、達州、涼山等多地超市及餐飲店。其中,遂寧市的安居區家萬和超市碧桂園店的大山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殘留檢出值高達3.16mg/kg,對比《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 2021)中規定的0.3 mg/kg限值,超標近10倍。
10批次山藥不合格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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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食品檢驗研究院高級工程師王麗敏介紹,咪鮮胺錳鹽是一種廣譜高效殺菌劑,屬于咪唑類殺菌劑,通過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
據了解,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對大田作物、水果蔬菜上的多種病害具有治療和鏟除作用,同時也具備保鮮的作用。“比如山藥種植中,咪鮮胺可以很好地防治山藥炭疽病。”王麗敏說。
根據上述通告附件《部分不合格項目解讀》,山藥中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控制病害施藥后未遵守安全間隔期或者在運輸途中用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對山藥進行保鮮處理,致使上市銷售時產品中的藥物殘留量未降解至標準限量以下。
該附件同時指出,少量的農藥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咪鮮胺超標的食品,可能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王麗敏就此建議,針對山藥這類帶皮的食用農產品,日常可以通過削皮、清洗等處理,有效去除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殘留,降低食用風險。
全媒體記者 李靜瑋
來源 | 消費質量報
編輯 | 陳蕊妮
責編 | 羅安舒
審核 | 李曉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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