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么一個案子,夫妻共同房產被丈夫賣了84萬。丈夫在短時間內大額取現或匯款,賬戶只剩4000多塊。丈夫說錢都用來買彩票、吃喝花了。妻子起訴要求分割售房款,并要求丈夫少分財產。
![]()
法院的判決是,丈夫補償妻子售房款的60%。
為什么是60%?民法典第1092條規定,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分割時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具體少分多少,由法官根據案情酌定。考量因素包括:財產金額大小、雙方對家庭財產的貢獻大小、轉移一方的主觀惡意程度、對家庭義務的承擔等。本案中,丈夫把84萬售房款幾乎全部轉走花光,主觀惡意明顯,法院判他少分。
![]()
我是李曉娟律師,專辦婚姻家事案件。對方轉移財產、要求少分的問題,隨時聯系我。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