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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文內(nèi)容均引用網(wǎng)絡(luò)資料結(jié)合個人觀點進行撰寫,請悉知。
5月14日晚上將近11點,在天津一家海底撈門店里的客人早已寥寥無幾,大部分區(qū)域都已收拾妥當,只剩零星幾桌還在用餐。其中一桌,就是這位帶著孩子的母親,同行的還有她的家人和朋友。
用餐過程中,隨行的小男孩坐不住了,掙脫家長的看管,開始在店里到處亂跑。一會兒跑到收銀臺附近,一會兒又穿梭在空餐桌之間,絲毫沒有意識到身邊的危險。門店店長后來對著鏡頭回憶時說得很清楚,服務員并不是置之不理,反而先后三次提醒過這位母親,讓她看好孩子,別在店里隨意跑動,避免發(fā)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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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提醒,不是一次敷衍,也不是兩次隨口叮囑,是工作人員察覺到危險后,反復的善意提醒。可即便如此,這位母親和同行的家人依舊沒當回事,既沒有起身制止孩子,也沒有出言管教,任由孩子在布滿桌椅、還有服務員來回走動的餐廳里肆意奔跑。
悲劇終究還是發(fā)生了。孩子一路跑到餐廳的一個拐角處,正好撞上了端著滾燙熱油鍋底的服務員。監(jiān)控畫面清晰記錄下了全過程,服務員行走的速度并不快,全程小心翼翼,是孩子全速沖了過來,雙方恰好處于彼此的視覺盲區(qū),根本來不及避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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滾燙的熱油瞬間潑灑在孩子身上,8%的身體面積被燙傷,劇烈的疼痛讓孩子當場嚎啕大哭。那個畫面,哪怕是不相干的路人看了都會心疼,更別說身為母親的當事人。可讓人沒想到的是,后續(xù)這位母親的做法,卻徹底消耗了所有人的同情。
事件發(fā)生后,孩子母親與海底撈門店進行了溝通,可雙方各執(zhí)一詞,始終沒能達成一致。無奈之下,這位母親帶著媒體記者上門,找到了門店店長對質(zhì),本想討一個說法。
平心而論,孩子在餐廳受傷,家長上門要說法本無可厚非。換作任何一個家長,看著孩子被燙傷,都會心疼不已,哪怕態(tài)度激動一些,大家也都能理解。畢竟,沒有哪個母親能眼睜睜看著自己的孩子承受這樣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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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這位母親進門后的表現(xiàn),卻一點點消磨掉了所有人的同情。她一見到店長,就直接伸出手指頭,指著店長的臉,語氣強硬地發(fā)起質(zhì)問,全程態(tài)度囂張,沒有絲毫平和溝通的意愿。整個對話過程中,她更是先后三次用手指著店長的臉,即便店長全程保持克制,沒有發(fā)火,一直耐心解釋事發(fā)經(jīng)過,她也依舊態(tài)度強硬,不肯聽半句辯解。
而真正讓網(wǎng)友徹底反轉(zhuǎn)態(tài)度的,是她說出的一句話:“你們當時都快打烊了,員工在吃工作餐,我讓孩子跑一會怎么了?” 就是這句反問,瞬間將她從一個受害者母親,變成了網(wǎng)友口中不講道理的人。
這句話背后的邏輯,仔細琢磨起來格外荒謬。難道火鍋店快打烊、沒有其他客人,就變成了孩子的游樂場嗎?要知道,即便沒有客人,后廚依舊在正常運轉(zhuǎn),服務員還要收拾餐桌、端送餐具、處理收尾工作,這些工作并不會因為客人減少就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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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拐角本就是視線盲區(qū),一個快速奔跑的孩子,撞上正常行走、端著熱油的服務員,從來都不是偶然,而是大概率會發(fā)生的意外。面對質(zhì)疑,這位母親還辯解道:“孩子這么調(diào)皮,怎么可能一直讓他坐在座位上?”
這句話暴露的,是她作為家長的失職。孩子調(diào)皮好動是天性,這無可厚非,但調(diào)皮不代表可以放任不管。尤其是在火鍋店這種布滿熱油、熱鍋,還有尖銳餐具的公共場所,家長更應該盡到監(jiān)護責任,時刻看好孩子,而不是用“管不住”當作借口,忽視潛在的危險。
事件一開始發(fā)酵時,不少網(wǎng)友都對這位母親抱有同情。大家普遍認為,孩子被燙傷8%的面積,后續(xù)要經(jīng)歷漫長的恢復期,甚至可能留下永久性疤痕,治療費用也不是一筆小數(shù)目,海底撈門店多少應該承擔一部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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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當網(wǎng)友們看完這位母親上門對質(zhì)的視頻后,輿論風向瞬間反轉(zhuǎn),大家紛紛翻臉,轉(zhuǎn)而指責這位母親。有網(wǎng)友留言:“提醒了三次都不聽,出了事就全怪別人,這邏輯簡直閉環(huán)了。” 還有網(wǎng)友吐槽:“指著人家店長的鼻子說話,這哪里是來解決問題的,分明是來找茬的。”
更有網(wǎng)友直言不諱:“最可憐的還是那個孩子,攤上一個出了事只會怪別人,從來不會反思自己的家長。” 其實網(wǎng)友的情緒轉(zhuǎn)變很簡單,大家不是不心疼孩子,也不是不理解家長的心情,而是無法接受這位母親從頭到尾的態(tài)度——她從來沒有反思過自己的失職,全程將責任推給海底撈門店。
服務員三次提醒,她充耳不聞;孩子在店里亂跑,她放任不管;直到意外發(fā)生,她想到的不是自己沒盡到監(jiān)護責任,而是找門店討說法,將所有過錯都歸咎于別人。這背后,其實是很多家長都有的一個認知偏差:只要孩子在公共場所出了事,就一定是公共場所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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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大家忘了,公共場所從來都不是孩子的托管所。海底撈門店有義務提供安全的用餐環(huán)境,有義務提醒顧客注意安全,但沒有義務替家長看管孩子。事發(fā)時,服務員已經(jīng)盡到了提醒義務,行走速度也正常,拐角也是餐廳正常的行走路線,沒有任何安全隱患。
8%的燙傷面積,孩子要承受劇烈的疼痛,還要面對后續(xù)漫長的治療和恢復,甚至可能留下疤痕。這些代價,最終都要由年幼的孩子來承擔。說到底,最該心疼孩子的人,恰恰是當初沒有把服務員的三次提醒當回事,沒有盡到監(jiān)護責任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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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孩子母親與海底撈門店依舊沒有達成一致,雙方后續(xù)將通過正式法律程序解決此事。其實這場意外,本可以完全避免,只要家長多一份責任心,多聽一句提醒,看好自己的孩子,就不會有這樣的悲劇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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