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環球網
自5月1日12時起,我國南海進入為期3個半月的伏季休漁期,為加強漁業資源保護,筑牢海洋生態安全屏障,廣東海警局扎實推進“粵海亮劍2026”伏季休漁專項執法行動,強化海域精準管控和情報偵搜,加密海上巡查頻次,伏季休漁半月以來,先后在粵東、粵西、珠三角海域查獲多起非法捕撈案件,累計抓獲涉案人員64人,查扣涉案船舶17艘、各類網具400余張(個),查扣漁獲物總量超24噸。
5月12日,廣東汕尾海警在夜間巡查中連續查獲2艘非法捕撈作業漁船,現場扣押漁獲物約3噸。經查,作案人員明知處于休漁期,仍心存僥幸、頂風作案,違規駕船出海,并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絕戶網”進行拖網作業。該類網具網目極小,遠低于法定標準,一旦投入生產作業,將會對海域內魚蝦、貝類等海洋生物無差別“一網打盡”,極易對魚蝦幼苗、海洋生物棲息環境造成毀滅性破壞,導致海洋生態鏈失衡,生物多樣性被徹底損傷。
隨著打擊力度的加大,不法分子作案方式和手段也在不斷翻新,違法行為變得更加隱蔽。5月6日至12日期間,汕頭、揭陽、珠海、江門、陽江、茂名、湛江等地海警機構,相繼查獲8起使用隱蔽作業方式,實施非法捕撈的典型案件,作案人員普遍利用夜色、天氣等自然條件和凌晨監管薄弱點,選擇在后半夜、下雨天、大霧天等時機規避監管、隱蔽作業。作案方式包括使用地籠網、多層刺網、電魚作業等,采取跨晝夜、跨區域,長時間不間斷地捕撈,嚴重影響海洋生態可持續發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七十七條、第七十八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條等規定,對于在伏季休漁期使用電、毒、炸等方式或使用禁用工具和小于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實施非法捕撈,情節嚴重的,最高可以處二百萬元的罰款,吊銷捕撈許可證,沒收船舶;構成犯罪的,還將面臨“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的刑事處罰。
據該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伏季休漁期間,將結合廣東各地海域特點和不法分子違法手段的演變形勢,深入分析研判、摸清規律特點,緊盯違法高發時段、隱蔽手段,采取定點值守、全時巡航、聯合偵察、突擊清查相結合的執法模式,深化廣東海上執法工作會議有關精神,與全省各涉海部門串并線索、深挖幕后、斬斷鏈條,嚴厲打擊一切非法捕撈行為。
廣東海警提醒,如在海上發現違法線索,可通過“中國海警95110”微信小程序或撥打95110海上報警電話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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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員查處非法捕撈作業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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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員查獲非法捕撈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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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獲運輸非法捕撈漁獲物的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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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點非法捕撈的漁獲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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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人員使用的“絕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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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人員現場指認非法捕撈的釘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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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查獲的漁獲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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