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城市的經濟建設更好的發展,國家在1989年制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的規定,2010年正式實施,可有的企業為了經濟利益,完全不顧國家的法律法規,違規建設經營,給城市飲用水的污染造成了極大的危害。近日,本網接到河南嵩縣多名群眾的實名舉報,舉報嵩縣多寶潔凈煤有限公司,在陸渾水庫一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違法違規建設經營、規避監管、危害公共安全與生態環境,我們根據舉報材料的線索,到嵩縣進行實地調查,針對多寶公司的違規經營提出來幾個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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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多寶公司自2017年成立至今,始終未依法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環評手續,其廠區建筑屬于違法建設,為什么擅自開工建設并投入經營,并且完全無視城鄉規劃與生態環境保護的強制性法律規定那 ?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明確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的情形,陸渾水庫為鄭州市和洛陽市重要的一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直接保障周邊數百萬群眾的飲水安全。多寶公司在陸渾水庫水源地不足100米的伊河沿岸選址建設,竟然不知道這樣極易造成水源污染,會嚴重侵害公眾環境權益與身體健康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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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多寶公司在經營潔凈煤加工銷售業務的同時,為何違規把燃氣、石油液化氣業務混合經營,將煤炭、燃氣、液化氣等易燃易爆、性質沖突的危險品集中存放、混合運營,未采取任何合規的安全防護措施那?難道他們就不知道這樣違規經營極易引發火災、爆炸等重大安全事故,對周邊居民生命財產安全、河道周邊公共安全構成極大威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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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被舉報公司自 2017 年成立(或實際經營)以來,通過變更法定代表人、轉移名義負責人的方式逃避稅務監管,所有煤炭銷售業務(包括但不限于批發、零售)的交易款項,均未通過公司對公賬戶收取,而是統一轉入了個人銀行賬戶(含儲蓄卡、存折)及各自實名認證的微信號(微信轉賬、微信收款碼收款),2017年至2024年,累計未入賬經營收入約3000萬元,累計逃避個人所得稅不低于100萬元,這是嚴重的偷稅漏稅違法行為啊!
根據嵩縣實名舉報的群眾要求,希望有關部門,立即責令嵩縣多寶潔凈煤有限公司停止全部違法經營活動,查封生產經營場所,恢復陸渾水庫水源地周邊生態環境,保障公共安全與群眾飲水安全。依法對該公司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違法建設、未取得規劃許可、未辦理環評手續、違規混合經營危險品等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也希望政府有關部門高度重視、快速核查、從嚴處理,切實維護法律尊嚴與群眾合法權益。
本網對此事件將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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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今日頭條-大眾生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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