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9日電 (燕新臺)19日,臺立法機構針對賴清德彈劾案進行記名投票表決。結果顯示,共有56票同意彈劾賴清德,50票反對,但未達到彈劾門檻。
去年12月19日,中國國民黨和臺灣民眾黨民意代表在臺立法機構議場前舉行聯合記者會,宣布將提案彈劾賴清德。同日,“彈劾賴清德”網絡聯署平臺上線,投票人數迅速突破800萬,遠超賴清德2024年當選時的得票數。
根據臺灣地區相關規定,對于臺灣地區正副領導人的彈劾權由臺立法機構行使,提議人數須為臺立法機構全部民意代表人數的一半以上,決議人數須達到全部民意代表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并聲請臺司法機構“大法官”審理。
公開資料顯示,臺立法機構共有113席民意代表,其中國民黨52席、民進黨51席、民眾黨8席、無黨籍2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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