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滾動播報
(來源:上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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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子早已駛離停車場,ETC(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消費短信卻“遲到”近3年才送達。近日,家住上海松江區的曹先生(化名)向“新民幫儂忙”反映,今年3月,他突然收到兩筆來自中國銀聯的ETC停車消費通知,交易時間竟在2023年。一筆9元,一筆7元,金額雖不大,卻讓曹先生滿心困惑:2023年的停車費,為何2026年才劃扣?停車場后臺顯示“已支付”,今年再劃扣,有沒有重復扣費?更讓他不解的是,自己的ETC早在2024年就已注銷,注銷后銀行為何還能“不打招呼”就從綁定信用卡中扣費?為了弄清這些疑問,他奔波追問近2個月,始終未能得到明確答案,無奈之下向欄目發來求助。
疑問一
近3年停車費,為何現在才補扣?
曹先生是中國銀聯云閃付用戶,2021年在松江區茸梅路ETC服務網點開通了ETC設備,2024年9月正式辦理了注銷手續,注銷前設備綁定的是建設銀行信用卡。今年3月19日,他突然收到兩條來自中國銀聯的消費提醒短信,均標注為“ETC停車扣費”:一筆9元,交易時間為2023年6月1日;另一筆7元,交易時間為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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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曹先生(化名)突然收到2條停車消費短信,交易時間是2023年。 受訪者供圖
“ETC費用延遲一兩天劃扣很常見,但延遲近3年,實在太離譜了。”曹先生說,為了查明原因,他先后聯系了建設銀行和ETC發行服務機構。“銀行工作人員說,這兩筆是補扣費,2023年沒扣成功,現在補扣是正常流程。”同時,ETC發行服務機構的工作人員也給出了相同解釋,稱經后臺核查,這兩筆停車費發生在松江區的兩個商業停車場,因當年交易未完成結算,如今才補扣。
疑問二
停車場“已支付”,是否重復扣費?
盡管兩方都明確表示是“補扣”,但曹先生心中的疑慮并未打消,反而生出了“重復扣費”的擔憂。“我去過的這兩個停車場,都是不扣到錢不會抬桿放行的。”曹先生說,他習慣在車里放不少硬幣,假如2023年當時ETC確實沒扣費成功,他大概率是用現金支付后才駕車離場的,“要是當時付了現金,現在再從我的信用卡里劃扣,不就相當于一筆停車費付了兩次嗎?”
更讓曹先生堅定這一質疑的是,其中一個停車場管理方出具的后臺收費系統截圖顯示,他2023年6月1日的停車費交易訂單,支付狀態明確標注為“已支付”。“既然當時ETC沒扣成功,那‘已支付’肯定是我付了現金的證明,否則停車場不可能讓我離開。”曹先生無奈地說,他多次就“是否存在重復扣費”向ETC發行服務機構追問,但對方始終以“已轉給停車場核實”為由回應,遲遲沒有給出明確答復,這讓他十分困擾。
疑問三
ETC已注銷,為何還“扣費”?
除了重復扣費的疑問,更讓曹先生感到氣憤的是,自己的ETC設備早在2024年9月就已注銷,銀行卻“一聲招呼不打”,悄悄從他的信用卡中劃扣了費用。“2024年注銷ETC的時候,工作人員說會同步停止銀行代扣功能,怎么注銷后還能扣費?萬一真的重復扣費了,誰來負責?”
更讓他頭疼的是,關于這次補扣指令究竟是哪一方發起的,他多次聯系相關方后仍是一頭霧水。“打了好幾個電話,ETC發行機構推給銀行,銀行又推回給ETC發行機構,兩方相互推諉,我到現在都沒弄明白到底是誰發起的扣費。”曹先生說。
各方回應
補扣合規,將優化提醒服務
接到曹先生的反映后,新民晚報記者與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辦公室取得聯系。相關負責人回應稱,銀行此次執行的扣費操作,是接到中國銀聯的相關指令后進行的,流程完全合法合規。該負責人解釋,曹先生所遇到的補扣,針對的是ETC注銷前已經產生、但因系統問題延遲結算的歷史欠費。曹先生僅注銷了ETC設備,其名下的建設銀行信用卡仍在正常使用,因此ETC相關的歷史欠費,銀行仍有權進行追繳,不會因設備注銷而自動免除。
近日,上海ETC發行服務機構針對曹先生的種種質疑作出了詳細回應。該機構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延遲補扣,源于早期ETC發行服務機構、中國銀聯與建設銀行三方系統對接存在問題。2024年上半年,三方開展對賬工作時,發現約有2000個車牌的2023年ETC停車費用部分訂單未扣費成功,形成了歷史欠費。經過近兩年的反復對賬、核實,三方才逐步對這些欠費用戶實施補扣操作。
關于“先通行、后扣費”,該負責人進一步解釋,為了提升通行效率、避免擁堵,全國ETC扣費結算均采用“脫機交易”模式,即“先通行、后劃扣”,并非實時“秒扣”。通常情況下,銀行會在車輛離場幾小時后完成劃賬,這種模式類似“先享后付”,保障車輛快速通行。
針對曹先生質疑的“重復扣費”問題,該負責人表示,經與相關停車場負責人核實,曹先生這兩次停車均是通過ETC通道離場,并未發生重復繳費,當年只是因系統問題導致扣費未成功。至于停車場后臺顯示的“已支付”狀態,該負責人解釋,這僅代表停車場已完成車載ETC設備信息采集、確認車輛可以抬桿放行,并非指費用已實際劃扣到賬;只有用戶收到銀行或中國銀聯發送的具體金額扣費通知,才意味著扣費成功。
該負責人還補充道,在采集到車輛ETC信息的情況下,無論用戶當時是否扣費成功,都會由上海ETC發行服務機構先行“兜底買單”,將費用墊付給停車場管理方。此次補扣是ETC發行服務機構、中國銀聯與建設銀行三方之間的內部結算行為,與停車場無直接關聯。
據悉,目前建設銀行已為曹先生作出了相應補償。同時,上海ETC發行服務機構相關負責人透露,鑒于ETC“先享后付”的交易模式可能帶來的用戶困擾,未來計劃在用戶辦理ETC設備注銷手續時,增加友情提醒環節,告知用戶注銷后仍可能出現延遲交易、補扣交易的情況,提前化解用戶疑慮。
曹先生表示,希望相關部門能進一步優化ETC扣費流程和提醒服務,避免類似“遲到3年的扣費”再次發生,切實保障用戶的知情權和財產安全。
原標題:《3年前的停車費 為何現在才劃走?》
欄目編輯:王軍
來源:作者:新民晚報 夏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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