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通訊員 李軍 申燕偉 吳慧娟
5月19日,武漢市江漢區法院法官走進企業,圍繞企業經營中高頻發生的法律糾紛,以案說法,講解《民法典》中關于運輸合同、勞務用工及侵權責任等方面的法律知識,“典”亮平安路。
![]()
江漢區人民法院陸序邈法官結合審判實踐中的真實案例,圍繞企業經營中高頻發生的法律糾紛,講解了《民法典》相關的法律知識。在運輸合同方面,陸序邈法官通過對比“CPU運輸起火案”與“茅臺酒運輸損毀案”指出,對于商事主體之間的運輸,法院通常認可經加粗提示的保價條款效力;但若承運人存在重大過失(如違規轉包導致貨物損毀),則需按實際價值賠償。針對網絡貨運平臺糾紛,他借助“寵物托運窒息案”和“冷凍食品轉委托案”明確:平臺僅提供信息撮合服務時一般不承擔承運人責任;但若平臺直接收取運費、參與資金結算或未盡審核義務,則可能被認定為實際承運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
針對道路運輸與城市保障行業勞動力密集、外包用工普遍的特點,講座重點剖析了勞務關系中的法律風險,通過典型案例分析企業可能面臨的賠償風險,并建議企業購買“雇主責任險”以分散風險。
據了解,本次活動旨在宣講合同合規、物權擔保、勞動用工等民法典中與企業生產經營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同步普及企業經營相關法律法規,引導企業經營管理者與職工法治意識、規范經營管理、降低經營隱患,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講座結束后,企業代表表示,授課內容翔實、案例生動,為企業規范合同管理、加強風險防范提供了切實指引。
(來源:極目新聞)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