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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5月2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式通過《關于取消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制度的決定》。1965年6月1日,解放軍實行了十年(從1955年9月開始)的第一次軍銜制,宣告正式結束。
自1964年軍隊最后一次軍銜普調后,最高領導層就開始研究“取消軍銜制”的可能性,總政干部部按照相關指示開始著手研究取消軍銜制的安排和實施。國家層面也開始制定取消軍銜制的方案和計劃。在人大常委會下達決定后,軍隊馬上貫徹執行。
在軍銜制取消前,軍隊干部的收入改革也提上議事日程。從1965年初開始,軍隊干部開始了套改行政級別制的工作。套改行政級別制就是把原來軍隊干部的薪金制,套改到國家統一的行政級別的工資制。
軍銜制取消前,軍隊軍官沒有行政級別,薪金的領取由軍官的職務級別決定。取消薪金制前,軍隊干部每個人都按照自己的軍隊職務、職務級別、資歷等等情況綜合,確定干部的行政級別。行政級別確定后,就按照行政級別領取工資了。
在套改行政級別時,大家發現,從高級干部到中級干部,大家的軍隊薪金套改到行政級別后,或多或少都會存在減少的現象。具體是,高級干部減薪較多,中級干部減薪較少,低級干部基本未減。于是,有人就說“套改行政級別”是“減薪定級”。
出現這種情況,應該是客觀事實,其背景是當年國民經濟形勢比較困難,地方干部的收入普遍低于軍隊軍官。由于軍隊實行薪金制,地方實行工資制,兩種收入方式雖然沒有可比性,但同級別的軍隊干部和地方干部一比較,差別就出來了。
那個年代,軍隊和地方一般對應的職務是省軍級、地師級、縣團級、科營級等等。同樣的級別軍隊干部收入比地方干部高了不少,套改行政級別制時,這些同級干部的差別一下子體現了出來。所以在套改行政級別過程中,高級干部按照1952定級時套改,中級干部按照1952年級別高套一級,低級干部按照1952年級別高套一級到兩級。這樣一來,軍隊干部與地方干部收入基本持平稍高一些,但軍隊干部比原來薪金無形中減少了一部分。這就是減薪定級說法的來源。
當然了,取消軍銜制套改行政級別的主觀本意并不是要減薪,但客觀事實是一部分人減少了收入。這就是1965年減薪定級說法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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