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校退回的產品沒有一把是完好的,而且還寫了姓名。”近日,浙江一商家在社交平臺發帖稱,收貨地址為蘇州市滸墅關中心小學的買家網購了45把紅色雨傘后申請無理由退貨,退回的雨傘均有明顯使用痕跡且寫有學生姓名,引發社交平臺熱議。目前,商家已隱藏相關視頻,并透露學校家委會已多次致歉并補足款項。涉事學校蘇州市滸墅關中心小學校未對此事作出回應。
商家反映:45把一次性紅傘使用后退貨,傘身寫有學生姓名
據商家介紹,此前該買家從其店鋪訂購了45把紅色雨傘,訂單于5月12日顯示簽收。13日,買家曾反饋有5把壞傘,但商家因事務繁忙未能及時回復。5月15日,買家將45把雨傘全部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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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退回的雨傘
商家表示,在買家下單前,其已明確告知對方該批雨傘為一次性用品,僅承諾“收到破損包換”,但使用過程中造成的破損不提供售后保障。為佐證自己的說法,商家還在社交平臺發布視頻,展示了全新雨傘的模樣——每一把都被完整打包在透明包裝袋中,外觀無任何破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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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傘上寫了名字
商家在視頻中進一步展示了退回的雨傘:所有雨傘均有清晰的使用痕跡,傘面褶皺、破損明顯,更關鍵的是,每一把傘上都寫有疑似在校學生的姓名。據悉,該批45把雨傘總價338.14元,加上往返運費,商家合計損失378元。據商家反映,針對此事曾多次聯系買家,均顯示已讀未回。
記者探訪:入校采訪遭拒,電話咨詢被直接掛斷
5月20日上午10時許,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抵達涉事的蘇州市滸墅關中心小學校正門,此時正值教學時間,校園內相對安靜。
在學校門衛處,記者表明身份,并提出希望就“45把紅色雨傘全損退貨”一事,向校方管理人員了解相關情況。在等待近半個小時后,學校門衛告知記者,“校長和辦公室工作人員目前都不在,沒辦法接受采訪。”當記者詢問是否可以聯系其他相關老師時,學校門衛以“沒有權限”為由婉拒,并示意記者可以通過電話與學校領導進行聯系。
然而,當記者撥打學校辦公電話并表明采訪意圖后,學校工作人員卻直接掛斷了電話。
平臺與律師解讀:無理由退貨不等于“免費使用”
針對此次事件涉及的售后規則問題,記者咨詢了淘寶平臺客服。客服表示,根據平臺規則,若買家申請無理由退貨的商品存在使用痕跡或損壞,賣家可在退貨申請中拒絕處理并上傳商品破損憑證。
客服建議,商家應先確認退貨商品的實際狀態,若能提供簽收時完好的證明材料(如物流簽收記錄等),可拒絕退貨申請,并通過訂單詳情頁的售后管理入口提交爭議憑證,平臺會根據雙方舉證情況判定責任歸屬。
江蘇燁輝律所王一丹律師指出,在事實尚未查明前,不宜直接認定學校、老師或學生存在惡意退貨行為。但從法律角度看,網絡購物中的“七日無理由退貨”并不等于“免費使用后退貨”。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相關規定,消費者主張無理由退貨的前提是商品應當保持完好,不影響二次銷售。
王一丹律師告訴記者,如果商品已經被實際使用,且損壞、污染或喪失再次銷售價值,再以“無理由退貨”或虛假“質量問題”為由要求退款,則明顯違背誠實信用原則,商家有權拒絕退款并要求賠償相應損失。
商家隱藏相關視頻,稱家委會已致歉并補足損失
記者注意到,5月19日晚,商家下架了此前發布的相關視頻。商家社交平臺賬號在評論區留言透露,事件已得到解決——涉事學校的家委會曾多次主動聯系商家,就此次雨傘退貨事件表達歉意,并已足額補足了45把雨傘的貨款及相關運費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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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回應
截至發稿前,校方仍未就此次事件發布正式說明,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將持續關注事件后續進展。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張畢榮 見習記者 趙旭
編輯 張冰晶
主編 陳迪晨
校對 朱亞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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