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雪巖早期的后臺是王有齡。
太平軍起事,朝廷要為剿滅太平軍的清軍供應糧草軍械。這種軍需供應都是肥差,能賺大錢,還能得到朝廷的嘉獎,政治上有加分。當然,供應軍需這種機會不是誰都能得到的。
假設 王有齡憑借自己在官場的關系拿到了這么一個供應軍需的機會,給胡雪巖去做。王是官,胡是民,出力辦事忙前忙后當然都是胡在辛苦。事情做成之后,這個機會給王、胡二人帶來5000兩銀子的利潤。王認為“如果不是我 王有齡,你胡雪巖連掙一兩銀子的機會都沒有 ”,所以我只給你500兩銀子,我留下4500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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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有齡的觀點是否合理?那要看胡雪巖怎么想。
如果胡雪巖覺得“是我老胡忙里忙外揮汗如雨才掙下了5000兩白銀,你老王啥也沒干”,所以我應該拿大頭才對!現在你只給我500兩白銀,我覺得不公平!胡雪巖就要找 王有齡 多要錢,向朝野公布 王有齡 “太貪心”。
這種情況下, 王有齡和胡雪巖會鬧翻,會給朝廷丟臉,是個“雙輸”甚至“多輸”的結局,同時也讓大清子民看到了清朝的官員們是如何壟斷資源的,看到了大清的官商是如何勾結的。
但如果無論 王有齡還是胡雪巖都比較“上路子”,這件事可能產生一個對王、胡二人來講“雙贏”的結果。
比如,要是 王有齡夠慷慨,選擇多給胡雪巖錢,讓干活的胡雪巖更滿意,比方說 王有齡從這5000兩里面只要2000兩,另外3000兩給胡雪巖,胡雪巖可能就不鬧“幺蛾子”了,而是欣然接受 王有齡對這5000兩利潤的分配方案。之后,王、胡繼續合作,官商勾結,聯手撈錢。
再比如,要是胡雪巖比較“上路子”,他意識到“如果不是因為 王有齡的路子,自己連500兩銀子都賺不到 ”,那何不欣然接受王大人的利潤分配方案,讓王大人開開心心的?這樣的話,王大人就會覺得胡雪巖“會辦事、懂分寸、知道有好處先孝敬 王有齡 ”,以后王通過自己的資源拿到項目還是會給胡雪巖去做,兩人聯手撈錢。這次胡只從5000兩中得了500兩,雖然拿錢少,但算是經過了王的“考驗”,證明胡這個人“值得繼續合作”,之后兩人合作的項目金額越來越大,他們后來要是合作了能賺5000萬兩白銀的項目,胡雪巖雖然仍分到十分之一,但這次是500萬兩白銀,那可真不少了!
王有齡和胡雪巖都是老油子了,大概率不會鬧翻,從而暴露了他們自己的丑事,讓天下人看笑話;所以,鬧翻了讓大清子民看到,這是小概率事件。大清的普遍狀況應該是:掌握資源的官員或門閥將項目分配給有能力做成項目的人,之后功勞是官員或門閥的,收益的大頭也是官員或門閥的,干活兒的人拿點殘羹冷炙。但說實在的,干活兒的人拿點殘羹冷炙也比很多人強了,大清鬧太平天國那會兒已經開始走下坡路,很多人想干活掙點錢糧糊口,連出賣勞動力的機會都沒有。
但長期來講大清這樣肯定是會出問題的,因為掌握資源者在利潤分配中總是拿大頭,總是用手里的權力或資源“尋租”,他們就會越來越富,越來越強,從而讓他們在資源和機會的分配中擁有更大的權力,循環加速;而干活兒的人則越來越弱勢,社會的貧富差距和不同人群的權力差距越來越大,結果會是什么樣,想想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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