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等三分,不搶一秒”
很多事故都是“搶”出來的
日常出行中總有駕駛人
無視交通信號燈的存在
“任性”闖紅燈
給自己和其他交通參與者
埋下了安全隱患
案例警示
2026年04月11日,丁某某駕駛電動三輪車沿農高區沿槐香路由北向南行駛至智慧路交叉路口處闖紅燈時,與沿智慧路由東向西行駛的王某某駕駛的魯E****T號小型普通客車相撞,雙方車輛損壞,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經交警現場勘查、調查認定,丁某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之規定,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騎行守文明 安全記于心
嚴守信號燈指示,杜絕僥幸心理
騎行非機動車通過路口時,需提前減速觀察信號燈狀態,嚴格遵循 “紅燈停、綠燈行、黃燈等” 的法規,不搶行 “最后幾秒綠燈”,不闖行紅燈。切勿因路口車輛較少、行人稀疏就心存僥幸,事故往往發生在瞬間疏忽。
提前預判路況,減速備剎慢行
臨近路口時,無論信號燈是否為綠燈,都要提前減速并保持剎車處于可隨時制動狀態。尤其要留意路口右轉機動車、大型車輛的行駛軌跡,大型車輛存在內輪差和視覺盲區,即使非機動車綠燈通行,也需與大車保持安全距離。
熟知責任后果,提升守法意識
明確非機動車闖紅燈屬于交通違法行為,若引發交通事故,騎行者需承擔主要或全部責任,不僅要自行承擔醫療、修車費用,還需賠償對方損失,情節嚴重的還會面臨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
來源丨農高區大隊
編輯丨劉麗萍
審核丨范曉輝 陳艷艷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