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代睿
5月2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與生態環境部聯合在四川省宜賓市召開檢察機關服務保障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研討會。會上,發布檢察監督與生態環境執法協同服務保障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典型案例。
記者注意到,案例包括宜賓市檢察院督促整治污水處理設施不規范運行問題行政公益訴訟案等11件,其中刑事案3件、公益訴訟案8件。
案例顯示,宜賓市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數量多、分布范圍廣。長期以來,該市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存在“重廠輕網”“重建輕管”等問題,管網破損、污水溢流、設施間歇性運行等現象較為突出,導致部分城鎮生活污水未經處理直排入河入江或不達標排放,影響長江上游宜賓段干支流水環境,損害公共利益。
2025年10月至11月,宜賓市檢察院在流域水環境治理專項行動中發現本案線索,經綜合研判,于11月26日決定以行政公益訴訟立案。
宜賓市檢察院調取全市10個縣(區)城鎮污水處理廠的設計規模和近一年的進出水量、用電量等數據,研發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篩查出異常線索1000余條。圍繞異常線索,宜賓市檢察院對187個城鎮污水處理廠開展調查核實,通過詢問相關人員、收集書證、委托檢測、現場勘驗、無人機航拍等方式,查明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污水收集管網建設運維不到位,部分管網存在錯接、混接、破損、滲漏、溢流等問題,導致生活污水直排、漏排;二是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不規范,部分污水處理廠存在進出水量、用電量等運行數據異常,監測設備故障、數據失真,超負荷運行、間歇性運行或者違規排放等問題,影響穩定運行和達標排放;三是污泥和入河排污口管理不規范,部分污泥管理臺賬缺失或者記錄不完整,貯存場所“三防”措施落實不到位,入河排污口設置及日常維護管理不到位。
根據《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條、《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三十四條等相關規定,住房城鄉建設、生態環境等部門負有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水污染防治等監督管理職責。相關行政機關未依法全面履職,致使部分城鎮生活污水直排、漏排或者不達標排放,損害公共利益。
2026年2月,宜賓市檢察院先后向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生態環境局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其協同履行污水處理設施日常運營維護監管職責,建立科學客觀的監督考核機制,確保污水處理設施持續穩定運行、污水達標排放。
收到檢察建議后,住建局與生態環境局聯合開展專項整治。一是補齊污水收集管網短板,督促開展污水管網全面排查,修復病害管網300余處,新建、改建污水管網8860米,整治城鎮生活污水直排41處。二是規范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督促新安裝污水處理設施設備18臺,校準設備311臺,更換陳舊老化設備69臺,建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日常運維管理考核辦法》,并將污水處理設施日常運維監管納入生態環境“黨政同責”考核,壓實屬地責任,提升污水處理設施規范化運行水平。三是規范污泥和入河排污口管理,督促73家污水處理運維企業依法完善污泥管理臺賬,嚴格落實污泥貯存“三防”措施,防止污泥“二次污染”;完善入河排污口設置及日常維護管理機制,督促補辦入河排污口設置批文6件,規范入河排污口標識標牌85處。
2026年4月23日,宜賓市檢察院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益心為公”志愿者等共同實地查看整改情況,整改成效得到肯定。
為健全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運營維護長效監管機制,宜賓市檢察院與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河長辦共同簽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運營維護協同監管機制》,明確各部門在線索發現、問題移交、督促整改、檢察監督中的工作職責,實現從問題發現到整改的閉環管理,強化污水處理設施日常運維監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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