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微特稿】澳大利亞聯邦法院21日裁定,對美國企業家埃隆·馬斯克旗下社交平臺X處以65萬澳元罰款(約合315萬元人民幣),理由是該企業未按要求向澳方監管部門完整提供有關治理兒童性剝削內容的信息,違反澳大利亞《網絡安全法》。
據美聯社等多家媒體報道,澳大利亞網絡安全專員辦公室2023年2月要求X平臺前身、當時已被馬斯克收購的推特網站就網絡兒童性剝削內容治理方面的20多個問題提交說明材料,截止日期為同年3月29日。推特同年晚些時候更名為X,因所提交材料不完整被網絡安全專員辦公室處以61.05萬澳元(約合296萬元人民幣)罰款。
X一度試圖以推特已更名為由推翻上述罰款決定。網絡安全專員辦公室隨后對X另提訴訟,以追繳罰款。在澳大利亞聯邦法院聽證會上,原告律師說,被告承認其行為違反了澳《網絡安全法》,“違規行為持續了38天”。法官最終裁定,X平臺需在45日內繳納65萬澳元罰款,并承擔原告10萬澳元(約合48.5萬元人民幣)訴訟費。法官表示,對被告處以金額接近最高上限的罰款,旨在有效震懾企業。
近年來,澳大利亞持續加強對大型互聯網技術企業的監管。2025年12月10日,澳大利亞正式實施16歲以下未成年人社交媒體禁令。根據法律,在澳運營的10家主要社交媒體平臺須阻止16歲以下用戶開設或持有賬戶,違規企業最高可被罰4950萬澳元(約合2.4億元人民幣)。該法被視為全球首個針對未成年人設置社交媒體年齡限制的立法。(完)(王奕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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