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北京安劍律師事務所周兆成律師。
法律諺語:追星有邊界,法律有紅線;任何以愛為名的越界,都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5月21日,藝人蔡徐坤在商務活動現場被一名女子沖破安保防線,強行擁抱拖拽。該行為引發全網熱議,不少網友直言這不是粉絲示愛,而是赤裸裸的違法侵權。今天咱從法律角度,談談私生行為的法律后果與各方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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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強行擁抱絕非示愛,已涉嫌多重違法。
未經他人同意,強行進行肢體接觸,本質是侵犯他人身體權與人格尊嚴的違法行為。該女子沖破安保、沖上舞臺的行為,同時擾亂了公共場所秩序,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明確規定。蔡徐坤全程保持克制并叮囑安保“慢點”,體現了良好素養,但這絕不能成為違法者免責的理由。
二、涉事女子將面臨法律處罰。
依據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修訂《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采取滋擾、糾纏等方法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同時,經公安機關批準,可責令其一定期限內禁止接觸蔡徐坤;違反禁令的,直接從重處罰。此外,蔡徐坤有權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其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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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品牌方未盡安保義務,需承擔相應責任。
根據《民法典》規定,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負有法定安全保障義務。本案中,品牌方因安保漏洞導致無關人員混入并沖撞藝人,未盡到合理的安全保障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品牌方已發布致歉聲明并啟動追責程序,符合法律規定,但不能免除其自身的過錯責任。
四、新法規大幅提高私生違法成本。
此前,私生跟車、蹲守、騷擾等行為因缺乏明確法律依據,多以口頭警告為主,違法成本極低。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專門新增了滋擾、糾纏、跟蹤行為的處罰條款和禁止接觸令制度,形成了完整的處罰體系,為藝人維權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
律師提醒:理性追星,尊重他人邊界。私生不是粉絲,是違法者。藝人遇騷擾務必第一時間報警,活動主辦方也應嚴格落實安保措施,共同守護文明有序的公共環境。任何突破法律底線的行為,都必將付出應有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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