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贊!寧波海事、海關、邊檢聯合發布便利船員下地舉措
信德海事網最新獲悉,寧波港口在便利船員下地、進出港區服務方面邁出重要一步。
2026年5月18日,寧波海事局、寧波海關、寧波出入境邊防檢查站聯合發布《關于寧波港口落實船員下地及進出港便利服務的通告》。同日,寧波港口相關便利化服務舉措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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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意味著,在寧波港,船員靠港期間“下地難”“進出港不透明”“交通接駁不方便”等現實問題,正在通過海事、海關、邊檢以及碼頭經營單位的協同機制得到系統性回應。
船員“下地”,不是小事
船員是全球航運體系正常運轉的基礎力量。長期在海上工作,靠港期間能夠正常下地、補給、休息、就醫、購物、與城市連接,對于船員身心健康和職業尊嚴都非常重要。
MLC 2006第2.4條明確規定,船員應當被給予岸上休假,以有利于其健康和福利,也就是說,岸休不是“額外恩惠”,而是船員休息權、福利權的一部分。中國已于2015年批準MLC 2006,因此中國作為締約國,有義務在船員勞動保護、福利保障等方面落實該公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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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O框架下的《1965年便利國際海上運輸公約》(FAL Convention)第3.44條規定,當船舶在港期間,公共主管機關應允許船員上岸;第3.44bis條規定,如拒絕岸休,相關公共主管機關應向船員本人和船長說明拒絕理由,如船員或船長要求,應提供書面理由。該公約還規定,船員為岸休目的不應被要求持有簽證;不應被要求持有特別許可,例如“shore leave pass”;船員上下岸時通常也不應受到不必要的個人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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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實際操作中,船員下地往往并不簡單。
一艘船靠港后,船員能不能順利從船上走到港區門口,再從港區進入城市,涉及碼頭安全管理、口岸限定區域管理、海關監管、邊檢手續、交通接駁、船舶作業安排等多個環節。尤其在大型港區、危險品碼頭、偏遠泊位以及高周轉作業場景下,船員“想下地”和“能下地”之間,往往存在不小距離。
此次寧波三家口岸單位聯合發布通告,正是對這一長期存在的現實問題作出的正面回應。
據寧波海事局介紹,近年來其持續關注船員權益保障,已通過建設船員驛站、推動港區提供免費接駁車等方式便利船員下地。今年3月,大榭實華原油碼頭推出“外賣上船”服務后,引發社會關注,也有船員進一步表達了“希望下地更自由、更便捷”的訴求。
此次新舉措的出臺,可以說是對船員合理訴求的一次集中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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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聯合發文,明確船員正常下地權利
根據通告,寧波海事、海關、邊檢三部門明確提出,鼓勵和支持寧波各港區、碼頭經營單位積極采取有效措施,為船員下地、進出港區提供通道和必要交通便利條件,并以張貼、公告等方式向船舶和船員公開。
這句話的意義很直接:船員下地不應停留在“看情況”“問代理”“等安排”的不確定狀態,而應有清晰、公開、可查詢、可執行的服務機制。
通告同時明確,船員可憑“海事通”APP電子證照、海員證、護照、船員服務簿等證件進出港區。國際海員還需持有通過“浙江邊檢公共服務平臺”申請形成的登陸記錄、臨時入境許可等材料,經門崗登記核實后,可自由進出港區。
對于船員來說,這一安排降低了身份核驗和進出港溝通成本。尤其是中國籍船員,可直接使用“海事通”APP電子證照作為身份憑證,打開APP中“我的—電子證照”即可完成核驗。
對于外籍船員,則可通過微信搜索“浙江邊檢公共服務平臺”小程序,申請登陸記錄、臨時入境許可等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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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個碼頭、145個泊位首批實現服務標準化
此次寧波便利船員下地舉措中,一個非常重要的變化,是碼頭服務被進一步標準化、透明化。
據了解,寧波各大碼頭共發布《碼頭船員下地及交通服務公告》,首批覆蓋39個大碼頭、145個泊位。這些泊位將率先實現船員下地服務的標準化、透明化。
相關《服務公告》已納入《碼頭告船舶安全書》。公告內容包括接駁車服務時間、行駛路線、聯系電話等信息。船員靠港后,可以更清楚地知道從泊位到港區外部應當怎么走、聯系誰、有沒有接駁車、什么時間運營、是否可以使用第三方車輛。
在交通銜接方面,船員可乘坐港區免費接駁車或合規第三方運營車輛到達船員驛站,再轉乘公共交通、出租車、網約車等進入城市。
尤其值得肯定的是,此次公告還公布了第三方運營車輛的經營者和最高收費標準。這對于保障船員出行安全、減少不透明收費、降低下地成本具有直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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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員暢行”小程序上線試運行
除線下公告和交通服務外,寧波海事局還開發上線了“船員暢行”微信小程序,并同步進入試運行階段。
根據介紹,船員可通過該小程序實時查詢各碼頭下地流程、進出港區流程、通行方式等指引信息,也可通過小程序反饋意見建議和投訴。此外,船員還可通過移民局“12367”服務熱線反映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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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意味著,船員在寧波港靠港期間,未來不再完全依賴口頭詢問或臨時溝通,而是可以通過線上平臺直接查詢規則、路線、聯系人和服務信息。
對于船員而言,這種“看得見、查得到、能反饋”的機制,比單純發布口號更有實際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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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不等于無序,安全邊界同樣明確
在便利船員下地的同時,通告也明確了相應管理要求。
船員下地活動期間,應自覺遵守所在碼頭及港區關于安全生產、人員通行、作業區域管理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不得進入危險區域或限制區域。
國際海員在港口口岸出入境時,須遵守國家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規,隨身攜帶海員證、護照等有效證件。國際海員還要主動配合海關、邊檢等部門開展衛生檢疫、行李物品查驗等工作,不得攜帶、運輸國家禁止出入境的物品。
這一點也很關鍵。船員下地便利化,并不是削弱港口監管和安全管理,而是在明確規則基礎上,讓船員正常下地、正常進出港區變得更順暢。
最關鍵的一條:碼頭不得冒名限制船員正常下地
此次通告中還有一項非常有針對性的規定:各港區、碼頭不得冒用海事、海關及邊檢等管理部門名義開展工作,不得無故阻礙、限制船員正常下地、進出港區和查扣船員行李物品。
這實際上回應了以往實踐中可能出現的一類問題:一些限制并不一定來自主管機關正式要求,而可能是在港區管理、碼頭執行、現場安保等環節被層層加碼。
三部門此次聯合明確規則,有助于壓實各方責任,減少“沒人說不行,但就是不好辦”的灰色地帶。
寧波經驗值得更多港口借鑒
寧波港是中國重要的國際樞紐港之一。此次由海事、海關、邊檢聯合發布便利船員下地舉措,并推動主要碼頭公開服務公告、上線小程序、明確接駁路線和收費標準,具有較強的示范意義。
船員下地問題,表面上看是靠港期間的生活便利問題,深層次看則關系到港口服務水平、航運城市溫度和中國港口在國際海員群體中的形象。
一個真正現代化的國際航運中心,不僅要有高效的碼頭作業、先進的港口設備和強大的吞吐能力,也應當讓長期服務全球貿易的船員,在靠港時感受到基本的尊重、便利和關懷。
從“外賣上船”到“便利下地”,寧波這次做出的改變值得點贊。
這不是一項驚天動地的大工程,卻是船員真正能感受到的實事。對于常年奔波在海上的船員來說,靠港后能夠順利走出港區、買點生活用品、吃一頓熱飯、短暫看看城市,本身就是一份重要的職業保障。
希望寧波的探索能夠成為更多港口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中國是航運大國、船員大國,也理應在船員權益保障和港口人文服務方面走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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