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菲最高法院拒絕羅薩的求助后,抓捕這位老杜盟友的行動已經在菲律賓全面展開。
5月21日,菲國警總長納爾塔特斯對外聲稱,警方尊重司法程序,承認小馬政府命令的權威,將執行對參議員羅薩的抓捕行動。
不過,對于國警一把手的說法,國警警方發言人圖阿尼奧卻稱,按照憲法,馬尼拉國際刑事警察組織是抓捕羅薩的主要機構,菲國警發揮唯一作用是協助,是援助,逮捕由前者執行。
顯然,菲國警最高長官與警方發言人的說法大相徑庭,莫不是菲國警內部對執行羅薩的指令有嚴重分歧,這個怎么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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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這一矛盾之處,小馬政府的一個動作做出了合理的回答!
近日,菲司法部證實,小馬當局正在向國際刑警組織申請抓捕羅薩的“紅色通緝令”,將通過國際合作,在全球逮捕這位前國警總長。
這個動作也蹊蹺,在21日,當最高法院拒絕羅薩的臨時阻止令后,菲司法部長維達已經確認,命令菲國調局與菲國警實施逮捕任務,這就是說,小馬政府已經在獨立抓捕羅薩,為什么還要多此一舉,去申請“紅色通緝令”?
菲司法部的這個動作,估計有兩點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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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為了防止羅薩逃往國外。
目前羅薩在何處?小馬政府并沒有十足把握。根據現有情況,羅薩仍在國內,但是菲律賓島嶼眾多,特別是在棉蘭老島地區,老杜家族的根基深厚,庇護與護送一個老杜核心盟友出國,有的是辦法。
如果羅薩一旦離開了菲律賓,菲國內執法單位就鞭長莫及了,小馬政府如成功申請到紅色通緝令,羅薩就變成了一位“全球通緝犯”,不管去哪里,都會被抓捕,因此這個申請可以看做小馬政府一個預防性措施。
其二,為了所謂程序的正義。
目前ICC的逮捕令是直接下達給小馬政府,中間并沒有通過國際刑警組織,這一方式的確會造成不小爭議,當初抓捕前總統老杜,采取的是國際刑警組織通報協查的快速途徑,再讓馬尼拉國際刑事組織動手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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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憲法與最高法院都不承認ICC對菲律賓具備管轄權,如果能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布“紅色通緝令”這一方式實施抓捕,程序上不僅更有利于小馬政府,還會堵住很多老杜陣營人的嘴巴,同時也為未來的不確定性留下了一個后手。
這就是說,小馬政府抓捕羅薩,實施的是雙重路線,一是直接抓捕,簡單粗暴,但是抓了也就抓了;二是通過國際刑警組織這一中間程序,穩妥可靠,未來風險更小。
理清菲司法部這一動作的意圖,再看菲國警總長納爾塔特斯與警方發言人的矛盾說法,就一清二楚了。
對于菲國警來說,最好的方式還是通過國際刑警組織這一方式,國警總長納爾塔特斯強調,警方在執行逮捕行動時,必須嚴格遵守執法程序并尊重人權,這一說辭,也是話中有話,畢竟直接抓捕有爭議,會讓菲國警“背鍋”,這一矛盾說明,在抓捕羅薩的問題上,菲國警與小馬政府之間并不是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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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國際刑警組織會不會如小馬政府所愿,簽發紅色通緝令?
這一點并不確定,原因簡單,簽發紅色通緝令,ICC過去抓捕前總統老杜時沒有申請,如今抓捕羅薩也沒有申請,此次小馬政府雖然申請了,但是菲律賓已經退出ICC,且國際刑警組織大概率不會介入菲內部的政治紛爭。
可見,為了抓捕羅薩,小馬政府雙管齊下,爭取最好的方式,最終指向同一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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