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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中院回函稱,高建榮邊控后兩次傳喚未到庭,可能存在違法出境的嫌疑,已移送公安協查。受訪者供圖
蘇州一酒店董事長被“邊控”期間,兩次經法院傳喚均未到庭,被指涉嫌違法出境。該酒店股東近日向澎湃新聞反映此事。目前,蘇州中院在函件中確認上述情況,并表示已將該線索移送公安出入境部門協查。
天眼查顯示,蘇州市光華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稱“光華實業”)是蘇州中茵皇冠假日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稱“中茵皇冠酒店”)的股東之一。2025年,雙方因公司清算爭議訴至蘇州中院。
蘇州中院(2025)蘇05清申13號決定書顯示,中茵皇冠酒店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光華實業在2025年7月21日提出申請,請求限制中茵皇冠酒店法定代表人、董事長高建榮出境。
當日,蘇州中院同意了該申請,經移交邊檢機關邊控、續控,控制期限至2026年8月1日。
光華實業相關負責人對澎湃新聞稱,高建榮過去兩次開庭法院傳喚都未到庭,擔心其已違法出境。為此,蘇州中院在2026年4月20日給光華實業的答復函件確認稱,法院曾兩次傳喚高建榮,均無正當理由未到庭,鑒于其可能存在違法出境的嫌疑,已將線索移送蘇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協查。
相關法律規定,法院作出“邊控”決定,主要目的是防止當事人通過出境來逃避訴訟或法律責任,保障訴訟程序能夠順利進行。涉案人為單位的,可以對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條規定,中國公民如果有“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決定不準出境的”情形,屬于法定不準出境人員。
蘇州中院民五庭相關工作人員5月12日向澎湃新聞表示,確實有這個案件,法院已采取了邊控措施,至于案件其他情況,需上報領導后再反饋。截至發稿,記者未獲更多回應。
當日,澎湃新聞向蘇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詢問案件相關情況,相關負責人表示,涉及具體案情的內容均不便對外。
澎湃新聞注意到,《人民法院報》曾在2026年4月9日刊發蘇州中茵皇冠假日酒店有限公司清算組的清算公告。公告顯示,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6年2月6日作出(2025)蘇05清申13號裁定書,裁定受理中茵皇冠酒店強制清算一案。澎湃新聞聯系清算組負責申報債權的負責人,該負責人回應稱拒絕接受采訪。
5月22日,澎湃新聞注意到,目前蘇州中茵皇冠酒店仍處于營業狀態,可正常網絡下單預訂住宿。酒店一業務經理向澎湃新聞表示,目前酒店仍在正常運營之中,近期沒有見到董事長本人,運營團隊和董事長交集不多,整個團隊還是專注在酒店日常運營工作本身,對于所提及的案件相關情況并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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