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網站日前發布《2026年度中央財政支持實施城市更新行動評選結果公示》,擬支持15個城市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昆明市成功入選。
擬支持的15個城市為(按行政區劃排序):晉城、鞍山、長春、無錫、寧波、馬鞍山、泉州、煙臺、洛陽、荊州、深圳、桂林、貴陽、昆明、銀川。
今年4月發布的《關于開展2026年度中央財政支持實施城市更新行動的通知》明確,中央財政按區域對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城市給予定額補助。其中,東部地區每個城市補助總額不超過8億元,中部地區每個城市補助總額不超過10億元,西部地區每個城市補助總額不超過12億元。資金根據工作推進情況分年撥付到位。
中央財政資金支持入圍城市的重點樣板片區建設和機制建設2個方向。
在重點樣板片區建設方面,劃定四大具體領域:一是城市基礎設施品質提升,包括城市供水、供熱、污水垃圾收集處理、綜合桿箱、停車設施等改造建設;二是完整社區建設與小區配套設施改造,包括社區公共服務設施與便民商業服務設施建設改造、公共活動場地提升、居住區配套市政設施優化改造等;三是歷史文化街區、既有公共建筑、公共空間等老舊片區(街區)更新改造及活化利用;四是利用存量土地和閑置房屋市政設施,補齊民生領域公共服務設施短板,建設消費型基礎設施等。
在城市更新機制建設方面,要求城市從項目、資金、用地、審批等多個維度構建長效機制,為城市更新的可持續推進提供制度保障。在項目儲備和生成機制上,要建立“城市體檢評估—專項規劃—片區策劃—項目實施方案”的完整體系,統籌謀劃項目儲備與實施時序,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地下管線統籌、成效后評估等全流程機制,實現城市更新的系統化、常態化推進。在資金安排籌措機制上,要統籌用好國債、中央預算內投資、地方政府債券、社會資本等各類資金,優化金融支持模式,完善成本分擔機制,形成財政資金撬動、金融資源助力、社會資本參與的多元投融資格局,破解城市更新資金瓶頸。在用地保障和審批機制上,要聚焦存量低效用地盤活,建立適配改造項目的審批制度,完善相關法規與技術標準,破除土地、審批等要素障礙,推動城市更新項目落地提速增效。(記者吳勁松)
來源:昆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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