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內容:】
上周五周會主要和小伙伴們一起學習了最高法發布的民法典遺產管理人制度典型案例五則、廣州中院發布的廣州法院2026年家庭教育指導典型案例八則。
1.主題: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遺產管理人制度典型案例
2026年5月21日,最高法發布民法典遺產管理人制度典型案例,鏈接來自最高人民法院微信賬號。
民法典實施后,指定遺產管理人案件逐漸增多,隨著我國逐漸進入老齡化社會,這類案件將會只多不少。
發布的五個案例中,有以下案例值得注意:
案例三:繼承人以外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遺產管理人為被告主張分得適當遺產——葛甲成、黎某蘋訴某區民政局非遺產繼承人分配遺產糾紛案
在該案件中,指定遺產管理人與遺產分配一并審理,大大減輕了當事人的訴累,此類案件我們之前沒有審理過,值得關注。
案例五:遺產管理的必要合理費用可以從遺產中優先列支——某銀行訴某區民政局被繼承人債務清償糾紛案
在討論該案例時,大家提到一點,即目前民政局普遍沒有專門的編制和人員承擔遺產管理人職責,人員既不固定也不專業,很多時候將該項工作委托給了律師,那么委托費用是否是必要支出,如何鑒定是否合理,也是一個問題。
2.主題:廣州法院2026年家庭教育指導典型案例
2026年5月13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 廣州法院2026年家庭教育指導典型案例,鏈接來自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賬號。
即便是法律專業人士,對于家庭教育令關注的也不多,很多家事法官對這項工作也不算非常重視,覺得可有可無。但實際上在審理少年家事糾紛中,確實能發現一些家長在教育子女過程中存在著一定問題,需要有人指出、教育并改正。
對于何種情況應當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廣州中院總結的還是很好的,值得家事法官參考:
一、筑牢監護履職“壓艙石”
對監護缺失、監護不力、怠于履行撫養義務的監護人,依法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以司法強制力壓實父母的法定責任,堅決守護未成年人基本生存與發展權益。
二、點亮離異家庭“暖心燈”
針對離婚后父母矛盾激化、探望權履行難、親子關系破裂等痛點,引導父母理性處理婚姻關系,全力降低家庭破碎對孩子的二次傷害。
三、織密罪錯少年“矯治網”
堅持源頭預防,深挖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背后的家庭原因,重建支持系統,從家庭端口預防和矯治未成年人偏差行為。
四、劃清科學育兒“法治線”
聚焦粗暴管教、過度溺愛等不當教育方式,引導家長摒棄錯誤理念,學會尊重孩子、平等溝通,樹立“立德樹人、德育為先”的科學教育觀。
五、構建協同保護“生態圈”
在撫養糾紛、監護權變更等案件中,聯合民政、婦聯、學校、社工組織等積極開展聯動協作,讓“六大保護”同頻共振、同向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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