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贛州經開區萬達廣場飛叮卡丁車撤店不退費被投訴。消費者充值后剩余未消費余額為1200元,該店撤店后無法繼續提供服務,經多次催告拒不退還剩余款。贛州市場監督局介入后,商家明確表示無法滿足投訴人訴求且拒絕調解,依法終止調解。
實際上,贛州萬達飛叮卡丁車店撤店導致的“余款”糾紛并非孤例。2025年5月至2026年5月,贛州預付式消費領域“閉店跑路”事件頻發,從餐飲美食到健身培訓,從兒童游樂到美容美發,涉及行業之廣、受害消費者之多,令人觸目驚心。
據不完全統計,一年間至少有20余家店鋪在收取消費者預付款后關門跑路或拒不退款。消費者充值辦卡時的“優惠”,最終變成了維權無門的“教訓”。
贛州預付消費市場為何亂象叢生?消費者的“錢袋子”誰來守護?職能部門又該如何作為?
萬達卡丁車店撤店不退費被“踢皮球”
日前,有網友在問政贛州平臺反映:其于2025年3月16日在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萬達廣場飛叮卡丁車門店辦理充值,剩余未消費余額高達1200元。后該店擅自撤店停止經營,消費者多次催告退款,均被拒絕。
而商家的回應令人瞠目——聲稱“八個月前就通知投訴人盡快消費卡內剩余余額,因投訴人自己未去消費”,因此拒絕退款。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單方面“限期消費”,商家撤店后便以此為由拒不退款。更令人失望的是,贛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經開區分局經調解后,商家仍明確表示無法滿足訴求且拒絕調解,最終只能“依法終止調解”,建議消費者采取其他合法途徑維權。
一個顯而易見的道理是:商家收了錢,卻不提供服務,這難道不是赤裸裸的違約甚至欺詐嗎? 所謂“已通知消費”不過是推卸責任的借口。消費者充值的是“服務”,不是“施舍”,商家單方面撤店后拒絕退款,本質上就是一種無成本違約。
而當消費者將希望寄托于監管部門時,等來的卻是一句“建議走法律途徑”——一條時間漫長、成本高昂、結果未知的路。這種維權困境,正是贛州預付消費亂象的縮影。
一年超20家門店跑路 贛州成預付“重災區”
梳理2025年5月至2026年5月贛州地區預付式消費投訴,閉店跑路事件幾乎每月都在上演:
餐飲行業是跑路的重災區。2025年初,名朗餐飲旗下多家門店集體閉店,章貢區市場監管局收到相關投訴高達1000余件。后雖在監管部門協調下部分門店重啟,但消費者被要求“現金50%+卡內余額50%”搭配消費,實質上仍是變相縮水。2026年1月,萬象城黎明屯餐飲倒閉,消費者充值金僅能退款30元。此外,信豐鷺小溪酒樓、芋貴圓食品等也相繼閉店,消費者充值余額退款艱難。
兒童游樂場所同樣是跑路高發領域。章貢區招商花園城樂途恐龍關門跑路,充值卡余額僅能置換到其他店鋪使用;于都萬達廣場歡樂云跑路,充值卡經調解后可在其他游樂場所消費;信豐星海拾貝游樂場以“設備升級”為由停止營業;瑞金兩只羊奇趣樂園倒閉,消費者卡內余額經調解才得以退還;蓉江新區某兒童游樂園營業執照于2025年8月14日注銷,經營者失聯;還有南康萬客隆兒童游樂場撤場、漫影城堡游樂城撤店等多起事件。孩子的快樂天地,成了家長維權的傷心地。
美容健身培訓行業也不遑多讓。章貢區纖妃美容館(愛如初美容養生)老板娘失聯,公司已于2025年2月注銷營業執照;維客健身華泓店、大潤發店等相繼閉店,消費者購買的課程和健身卡淪為廢紙;瑞金丹妮瑜伽館停止營業;瑞金某美容院注銷后不退費;南康藍鯨運動公社以“不退不換”為由拒絕退卡。還有星聚教育培訓機構拖延退款,飛橙健身私教課費退款無門,等等。
零售與其他行業同樣未能幸免。瑞金市青蛙王子童裝店老板跑路,經營者失聯,市監局已將違法線索移送公安部門;瑞金“左右生活女裝”店倒閉,經營者拒絕退還充值余額、拒絕調解;贛縣“天喜園”店鋪關閉,消費者充值1000元僅退回335元。
此前,老果農水果連鎖店的集體停業更是影響廣泛,法定代表人失聯,名下相關公司已被立案調查,經多方協調才由其他企業部分接管會員余額。
每一次閉店背后,都是無數消費者的積蓄打了水漂。
問題頻發背后:商家為何敢跑?
預付式消費原本是一種雙贏模式:消費者享受折扣優惠,商家提前回籠資金。然而,這一模式在實踐中卻屢屢變味。
“跑路”的違法成本極低,是根本原因。 正如專家指出的,在民事責任層面,即便消費者歷盡艱辛通過訴訟確認了經營者責任,但有的違法者已轉移財產或無力賠償,不少判決無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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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刑事責任銜接上,惡意卷款跑路往往難以被認定為刑事犯罪,這意味著,商家“跑路”最壞的結果不過是退還本就不屬于他們的錢,但成功跑路的收益卻極為可觀——動輒數十萬甚至上百萬的預付款。
“名實分離”的套路讓追責困難重重。 實踐中,有的商家通過“換馬甲”“金蟬脫殼”的手法,實際經營是甲公司,辦卡時卻是乙公司收款,跑路時互相推諉,消費者難以精準鎖定責任主體。更有甚者,直接注銷營業執照“人間蒸發”——如章貢區纖妃美容館、蓉江新區某兒童游樂園等均是在閉店后迅速注銷執照,消費者維權時面對的是一個“不存在”的法律主體。
資金監管真空讓商家有機可乘。 消費者的預付款直接進入商家賬戶,一旦經營出現問題,資金很容易被挪用或卷走。很多跑路商家在閉店前還在大肆促銷、瘋狂吸金——名朗日料2024年10月仍在宣傳充值,12月就逐步關門,這種“閉店前沖刺”幾乎是跑路商家的標準操作。
更令人警惕的是,“職業閉店人”灰色產業鏈已然形成。部分商家惡意逃避債務、協助債務人“金蟬脫殼”的手法越來越專業化。這些“職業閉店人”幫助經營者在閉店前轉移資產、變更法人、注銷企業,讓消費者的維權追討徹底失去對象。
贛州為何成為“跑路”高發地?
贛州預付消費跑路事件的高發,既有全國普遍性的制度短板,也有本地監管的特殊困境。
其一,招商把關不嚴,誰都能進場“收錢”。 萬達廣場、萬象城、招商花園城等大型商業綜合體,本應是消費者信賴的消費場所,卻頻頻出現入駐商家跑路事件。飛叮卡丁車在萬達廣場撤店不退費、黎明屯餐飲在萬象城倒閉、樂途恐龍在花園城跑路……
商場運營方在招商時對商家資質、經營能力、信用記錄的把關是否到位?當入駐商家出了問題,商場一句“已撤店”便了事,這種“只收租金、不擔責任”的模式是否合理?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出臺的預付消費司法解釋將場地出租者的責任范圍由連帶責任限縮為過錯責任,這意味著商場的責任風險被大幅減輕,消費者向商場追責變得更加困難。
其二,職能部門處理問題的滯后性明顯。 從大量投訴案例來看,消費者向12315、12345等渠道投訴后,市監部門的處理方式多為“調解”。但當商家拒絕調解時,職能部門的回應往往是“依法終止調解,建議走法律途徑”。消費者維權從行政調解開始,最終卻只能在漫長的司法程序中消耗。這種“調解——終止——建議訴訟”的處理模式,在多數情況下只是給消費者一個“程序正義”的交代,而非實質性的問題解決。在處置時效上,當商家已經開始轉移資產時,行政手段往往還在“走流程”。
其三,缺乏系統的預付資金管理機制。商務部早在2012年就出臺了《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要求發卡企業備案并對預收資金進行存管。但該《辦法》的規范對象僅限于從事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業的企業法人,大量個體工商戶不在監管范圍之內。贛州跑路的商家中,絕大多數都是個體工商戶,他們發行預付卡無需備案、無需資金存管,處于監管的“真空地帶”。而商務、市場監管、公安等多部門在預付卡監管中的職責邊界模糊,缺乏協同,導致“都能管”變成“都不管”。
其四,本地消費維權力量與糾紛體量不匹配。 名朗餐飲一家企業閉店就引發投訴1000余件,全市范圍內一年數十起跑路事件涉及的投訴量可想而知。2025年全年贛州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2000余萬元,全市消費投訴處置力量已經超負荷運轉,行政調解的空間和效能有限。
消費者如何自保?職能部門如何讓跑路者“跑不掉”?
消費者充卡心理剖析:貪便宜還是無奈?
不少觀點將消費者“被坑”歸咎于貪圖便宜,認為“不充卡就不會被騙”。這種說法并非全無道理——部分消費者確實在“立省”的心理驅動下沖動消費,被商家“充值越多、優惠越大”的營銷策略所俘獲。
然而,將責任完全推給消費者并不公平。在一些行業中,單次消費價格與預付價格的差距之大,使得“不充卡”幾乎等于“消費不起”——早教、健身等行業雖未強制預付費,但單次消費的高昂成本近乎奢侈,消費者為享受合理價格不得不接受預付模式。
消費者如何防范?首先,對“大額優惠”保持警惕,越是優惠力度大的充值活動,越要冷靜思考商家是否在“最后一搏”。新開業商家以低價吸引充值后突然關門的情況屢見不鮮,急于充值往往等于急于上當。
其次,控制充值金額。建議單次充值金額不超過自身月消費預算的1-2倍,不要因為“充得多省得多”而一次性投入過大。
再次,簽訂書面合同,保留消費憑證。辦理預付卡時要求商家提供書面合同,明確約定服務內容、退款方式、違約責任等事項,并妥善保管收據、發票、轉賬記錄等憑證;應關注商家經營動態,若發現商家頻繁更換員工、貨架空置、營業時間縮短等異常情況,應及時消費或要求退款,不要等到商家關門才追悔莫及。
另外,職能部門必須構建“不敢跑、跑不了、跑得成本高”的監管閉環。一是建立預付資金監管制度,讓商家“跑不了”錢。 二是抬高跑路成本,讓商家“跑得成本高”,推動建立惡意跑路的懲罰性賠償機制和刑事責任追究機制。
同時,從源頭把關,讓風險商家“跑不進來”,參照上海等地做法,明確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經營異常、正在注銷、存在合同詐騙等情形的經營者不得發卡或續卡,從入口端將高風險主體排除在市場之外。
最后,建立快速處置機制,讓消費者“等得起”,探索建立小額預付費糾紛快速處理通道,通過簡易程序降低消費者維權成本;多部門協同監管,讓跑路商家“無處遁形”,對涉嫌惡意卷款跑路的經營者,及時將違法線索移送公安部門立案偵查,讓“跑路”不僅是民事糾紛,更可能面臨刑事追訴。文\玉涵 圖\安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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