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平安的股東大會上扔出了一顆“重磅炸彈”,新版高管薪酬制度來了!這次調整可不是小打小鬧,直接動了高管的“錢袋子”:績效占比必須過半,一半工資要延后3年發,要是違規或者公司虧了,已經發的錢都能追回來?這到底是怎么回事?
這次的薪酬制度里,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績效薪酬和中長期激勵組成。最關鍵的是,績效薪酬占比原則上不低于基本薪酬與績效薪酬總額的50%,而且控制在基本薪酬的3倍以內,目標績效薪酬還不能低于基本薪酬。
更重要的是,考核不再只盯著“賺了多少錢”。合規運營、風險排查、社會責任這些以前可能被忽略的內容,現在都被納入考評范圍,形成了更全面的綜合考評模式。這意味著高管想拿高工資,不僅要會賺錢,還要守規矩、擔責任。
這次調整最讓人意外的,是薪資延后發放的規定。新規要求,高層人員的業績薪資最少有40%要延后分批發放,而董事長、總經理這類核心崗位,延后比例直接提升到50%以上,而且發放時長最少要維持3年。
這可不是簡單的“晚發幾個月”,延后的部分還要結合往后年度的經營成果和潛在風險變動來調整。金融行業的風險往往有滯后性,這樣一來,高管就不能只顧眼前利益,必須考慮企業的長遠發展,畢竟3年后能不能拿到這筆錢,還得看后面的表現。
更狠的是薪資追回機制。一旦公司出現大規模經營虧損、財務數據修正等情況,相關高管還沒發的薪資會直接暫停,已經發的業績薪資也可能被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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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高管出現違規違紀、損害公司利益、篡改財務數據等行為,輕則縮減薪資,重則停止發放甚至全額追回已發薪資。這相當于給高管戴上了“緊箍咒”,讓他們不敢輕易冒險,必須對自己的決策負責到底。
不僅高管,董事的薪資也有了明確標準。外部董事和獨立董事每年固定基礎補貼是60萬元,每次親自到場參加正式會議,還能拿1萬元的會議辦公補貼。但如果日常工作考評不達標,這筆錢會酌情扣除,履職成效直接和薪資掛鉤,想混日子可不行。
而且董事外出調研的開銷會單獨核算,不并入薪資,讓薪資統計更公開透明,避免了“隱性福利”的問題。
不少行業從業者認為,平安這次的調整順應了國內金融行業優化薪資體系、強化風險管控的趨勢。通過明確的考評標準、延后發放的模式和嚴格的追回規則,既用市場水平的薪資穩住了核心團隊,又用約束條例規避了短期經營隱患。
這不僅是平安自己的管理升級,也給其他上市金融機構提供了一個可行的參考范例,如何在激勵人才和防范風險之間找到平衡,平安這次給出了答案。
平安這次的薪資調整,有人說太嚴了,會讓高管失去積極性;也有人說早該這樣,金融行業就需要這樣的約束。你覺得這樣的制度能讓高管更負責任嗎?會不會影響企業的人才留存?歡迎在評論區留下你的觀點,也別忘了轉發給身邊的朋友一起討論!畢竟,金融機構的管理模式,關系到我們每個人的錢袋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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