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篇基于案件細節與家屬采訪的深度追蹤報道,字數約1100字,供你參考:
絕望的13天:離婚被駁后,她被丈夫打暈扔下懸崖
——陜西“女子被扔下土崖致死案”開庭在即,家屬拒領賠償只求死刑
2026年5月26日,陜西咸陽永壽縣,一場備受矚目的庭審即將拉開帷幕。被告席上,是32歲的張某;而受害者席空無一人,只剩下無盡的悲愴。他的妻子,29歲的苗苗(化名),在一年半前的一個冬日清晨,被丈夫毆打至失去意識后,從十幾米高的土崖上扔下,最終因高墜致多臟器損傷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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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前13天,苗苗剛剛收到法院駁回離婚訴訟請求的判決書。如今,這起被檢方以“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的案件終于迎來一審開庭。面對記者,被害人哥哥孫先生(化姓)聲音顫抖卻異常堅定:“他們一家子是有預謀的。我們不要錢,只要他死刑,立即執行。”
一、 最后的13天:從“駁回”到“絕路”
時間倒回至2024年11月6日,長期遭受家庭暴力的苗苗終于鼓起勇氣,以感情破裂為由向永壽縣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然而,同年12月11日,法院作出判決,駁回了她的訴求。這一紙判決,成了壓垮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也成為了悲劇倒計時的開始。
據家屬回憶,苗苗在婚后近十年的時間里,多次遭遇丈夫張某的家暴。早在月子期間,暴力便已開始。張某每次施暴后雖會寫保證書、道歉,但暴力循環從未停止,甚至曾持刀威脅苗苗的母親和侄兒。為了躲避家暴,苗苗一度躲藏在西安周邊的出租屋內,但張某通過追蹤快遞信息等手段,依然找到了她。
2024年12月22日,也就是離婚被駁回后的第11天,張某找到苗苗并將其強行帶回家。兩天后的清晨,慘劇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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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晨曦下的暴行:石墩、踩踏與“誤以為死”
根據咸陽市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及孫先生的講述,2024年12月24日8時許,張某駕車來到苗苗位于西咸新區的租住處。兩人因婚姻問題再次發生激烈爭執。
那一刻,張某徹底失控。起訴書顯示,他多次扇打苗苗面部,用拳頭猛擊其頭部。當苗苗倒地后,張某并未停手,而是用腳多次踩踏她的頭部,甚至抓住她的頭,狠狠地往街道旁的水泥石墩上撞擊。這一系列慘無人道的毆打,導致苗苗當場失去意識。
令人發指的是,張某此時并未選擇撥打急救電話。他誤以為妻子已經死亡——事后法醫鑒定及張某的供述均顯示,當時苗苗雖重度昏迷、瞳孔擴散、手腳冰涼,但并未當場死亡。張某將她拖上汽車后排,開始了逃亡般的駕駛。
三、 絕望的兜轉:錯失的生機與冷血的拋棄
在前往永壽縣的路上,張某曾短暫地將苗苗送往咸陽市的一家醫院。然而,醫生檢查后發現苗苗傷情過重,瞳孔已擴散,要求立即轉院治療。此時,同行的張某家屬也曾多次勸說將其送往更好的醫院搶救,但張某拒絕了。
孫先生痛心疾首地說:“你可以告訴我們家,說你不要這個人了,我們哪怕把妹妹接回去照顧一輩子,哪怕她成了植物人,我們也愿意。但他沒有,他斷絕了她最后一線生機。”
張某駕車載著昏迷的苗苗在西安與永壽之間兜兜轉轉。最終,在途經渠子鎮通往自家的路上,張某停下了車。他誤以為苗苗已死,為了掩蓋罪行,竟將她從車里抬出,扔下了路邊一處深達十幾米的土崖(麻院溝)。
經陜西省咸陽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苗苗系高墜致頭部、胸腹腔多臟器損傷死亡。也就是說,導致她真正死亡的,是那最后一拋。
四、 謊言與“預謀”:家屬指控全家包庇
案發后,張某曾主動報警,但試圖掩蓋真相。他向警方謊稱,是夫妻吵架,妻子想不開自己跳下了懸崖。同時,他還跑到苗苗父親家中,催促岳父把女兒找回來,假意表示“找回來就離婚”。
“這就是他們的預謀。”孫先生指著案發地告訴記者,“他打完人,還聯系姐姐準備酒精紗布,聯系三姐準備推子,這一家人都在配合。而且他在扔人之前還在村里散布謠言,說我們家要把苗苗二嫁收彩禮,試圖敗壞我們的名聲,為后續推卸責任做鋪墊。”
這種“全家總動員”的跡象,讓苗苗家屬堅信,這并非一時沖動,而是有預謀的加害與包庇。
五、 庭審前夕:拒收賠償,抵制“道德綁架”
5月25日,距離開庭僅剩一天。孫先生再次向媒體重申了家屬的態度:“別拿兩個孩子來道德綁架我們。”
據悉,張某家屬曾試圖以“人已經死了,能不能原諒,還有兩個孩子”為由,請求苗苗家屬出具諒解書,希望能換取張某的從輕處罰。對此,苗苗的父母和哥哥態度堅決:絕不諒解,不要賠償,只求死刑立即執行。
“我媽媽現在精神狀態很不好,整個家都垮了。過去這一年半我一直在為這個案子奔走,只希望能給妹妹討回一個公道。”孫先生紅著眼眶說,“如果因為兩個孩子就輕判,那我妹妹的命算什么?”
5月26日上午10時,永壽縣人民法院將開庭審理此案。這不僅是一場關于罪與罰的審判,更是一個家庭在絕望中尋求正義的最后吶喊。
來源:法治進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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