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河南省藍天救援督察部的一紙通報,令人瞠目。伊川、宜陽、嵩縣三支藍天救援隊,因“擅自跨區域出隊”“私自拍攝發布視頻”,被責令立即回撤,并予以全隊內部書面警告。
理由冠冕堂皇:未報備、未獲批,違背“屬地管理、分級調度”原則,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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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災情如火,人命關天。當湖南常德石門縣因強降雨導致山路塌方、通信中斷,群眾被困危在旦夕之際,這三支隊伍沒有等待層層審批的“紅頭文件”,而是選擇連夜奔赴災區。20余名骨干隊員,帶著裝備與熱血,只想爭分奪秒救人。他們何錯之有?
所謂“未報備即救援”,不是違規,而是對生命的敬畏。
應急響應的黃金時間,往往以分鐘計算。若每一次跨區域支援都要等“先報備、后審批、再出隊”,等文件層層流轉、會議反復研究,災區群眾早已錯過最佳救援時機。救災不是行政流程演練,而是與死神賽跑。難道要等到“手續齊全”,才允許伸手救人?
更令人憤慨的是,通報中特別強調“在收費站前拍攝視頻,引發網絡輿情”。這暴露的,恐怕不是救援隊的“不低調”,而是某些地方對“信息外流”的恐懼。他們怕的不是救援隊“添亂”,而是怕真相被看見——怕災情規模被曝光,怕救援不力被追問,怕“屬地管理”淪為“屬地掩蓋”的遮羞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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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天救援隊的隊訓是“少說多做,默默奉獻”。可當“默默”變成“不許說”,“奉獻”變成“不準動”,這種“管理”早已背離了應急救援的初心。
真正的惡劣影響,不是救援隊發了視頻,而是某些部門寧可讓群眾困在山洪中,也不愿讓外界知道這里發生了什么。
民間救援的力量,從來不是秩序的破壞者,而是體制的補充者、生命的守護者。他們不拿工資,不圖回報,只為在災難面前多救一個人。可如今,他們卻要因“未獲批”而被召回,因“發了視頻”而被全國通報批評。這不僅是寒了志愿者的心,更是對公共應急體系公信力的嚴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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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禁要問:
當災情發生,是“審批流程”重要,還是“救人”重要?
是“屬地面子”重要,還是“群眾生命”重要?
如果連民間自發的救援都要被層層設卡、動輒得咎,那未來的災難面前,誰還敢挺身而出?
請還給民間救援應有的空間,也請守住災難面前最基本的良知——救人,永遠不該需要“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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