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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衛報——包括前司法部長多米尼克·格里夫在內的四位資深律師致信基爾·斯塔默,敦促他要求印度檢察官撤銷對英國公民賈格塔爾·辛格·喬哈爾的指控,理由是繼續起訴將明顯違反雙重危險原則,該原則禁止對同一罪行進行兩次審判。
喬哈爾已被關押在印度監獄八年,去年三月,旁遮普邦一家法院宣判他無罪,此前他被控犯有恐怖主義罪行。法院認為,盡管檢方有七年的時間準備證據,但他們“徹底失敗”,未能提供任何可靠的證據。
盡管喬哈爾被判無罪,但他仍面臨印度國家調查局 (NIA) 提起的八起實質上相同的案件,所有案件都基于同一份“供詞”,這份“供詞”打印在一張紙上,他的支持者聲稱,他是在被警察用電擊折磨并受到活活燒死的威脅后簽署的。
這封敦促斯塔默(Starmer)——作為一名前人權律師——承認介入此案的法律正義性的信函,也得到了杰出大律師海倫娜·肯尼迪女爵士(Lady Helena Kennedy)、前蘇格蘭首席檢察官伊麗莎·安吉奧利尼女爵士(Dame Elish Angiolini)和杰弗里·羅伯遜御用大律師(Geoffrey Robertson KC)的聯署。人們希望這些重量級人物的聯署能夠促使斯塔默采取行動。
這四人在信中表示,英國政府要求印度政府撤銷剩余的案件是“完全合適的”,因為印度國內的訴訟程序將宣告喬哈爾無罪。
他們指出,雙重危險原則“體現了一個基本且直觀的原則,即在一個公正的體系中,任何人都不應因其已被定罪或宣告無罪的罪行而被反復起訴、審判或懲罰。
禁止雙重危險原則存在于國際法的多個領域,包括國際人權法、國際刑法和國際人道主義法。它通常被認為是公平審判權的一部分,而公平審判權本身又是習慣國際法的一部分,這意味著它適用于所有國家,無論它們是否是特定條約或協定的締約國。”
他們進一步指出,“超過 50 個國家的憲法承認防止雙重危險的基本保護,并在包括加拿大、澳大利亞、愛爾蘭、以色列、美國和新西蘭以及印度和英國在內的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中得到牢固確立。”
他們說,這條規則也納入了印度國內法,因此要求釋放他將是對印度法律體系應有的尊重。
他們表示理解“英國不能干涉其他國家的法律制度,但是每個國家的行政部門及其機構都必須尊重法治,維護國際最低標準,尤其是在涉及死刑的案件中。
“聯合國法律專家認定,喬哈爾遭到任意拘留,因為他積極揭露印度錫克教社區遭受的人權侵犯,因而成為打擊目標。”
賈格塔爾的兄弟古爾普雷特住在鄧巴頓,他說:“總理需要認識到這不是一個合法的法律程序——這是一場被操縱的游戲,旨在懲罰我兄弟的人權活動,而且這場游戲永無止境。”
“他和他的律師被傳喚到法庭,國家調查局找借口拖延,法官同意延期兩個月……如此反復。賈格塔爾的生命正在流逝,而首相卻無所作為。基爾·斯塔默爵士很清楚什么是任意拘留。他明白什么是雙重危險。現在是他展現領導力,把賈格塔爾帶回家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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