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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上午,蘇州福興記面館里的監控拍下這樣一幕:一名男子吃完面后,在剩湯里加了6勺辣椒醬,但是并未食用便起身離開。
26日,該面館老板鄧女士接受封面新聞采訪時表示,這碗面就8元,辣椒醬是免費提供給有需要的顧客的,發布視頻是想呼吁大家不要糟蹋浪費。
男子吃完面,往剩湯里加6勺辣椒醬后離開
鄧女士告訴記者,事情發生在25日上午10點過,視頻中的男子點了一碗8元的雞蛋面。面剛上桌,該男子就加了2勺辣椒醬和醋,吃第一口后便說“咸得要死”。
“辣椒醬和醋里都有鹽,加多了湯難免會有點咸。”鄧女士解釋。
該男子離開后,服務員去收碗,發現湯里有許多沒攪開的辣椒醬,感覺不對勁。于是,鄧女士調出監控,發現男子吃完面后,打開桌上罐子,往剩湯里加了6勺辣椒醬,但是并未食用,扯了兩張紙后便起身離開了。
“我們在現場沒看到,看到肯定會制止的。”鄧女士說,“我的面館賣的是良心價,用料也很用心。辣椒醬是免費提供給有需要的顧客的,看到他這么浪費確實很氣憤。”
鄧女士表示,她之所以把視頻發到網上,是想呼吁大家不要糟蹋浪費。
律師:
理論上有權主張賠償
現實追償門檻很高
四川偉旭律師事務所主任解釋,顧客點餐消費,雙方成立餐飲服務合同,免費辣椒醬屬于配套福利,使用前提是合理按需取用。
男子明知不再進食,刻意連續將6勺辣椒醬倒入剩湯完全廢棄,屬于故意浪費、惡意損害店家財物,違背誠信原則,店家可依據《民法典》主張財產損害賠償。
不過,6勺辣椒醬實際物料成本通常較低,訴訟費、調取身份信息、時間精力成本遠高于賠付金額,從經濟角度并不劃算,絕大多數店家不會起訴。
杜偉認為,本案最現實的解決方案是,面館老板以顧客故意浪費、損毀門店財物為由報警,求助轄區派出所,民警依據監控、付款記錄聯系到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居中調解,勸說對方酌情補償醬料成本、當面致歉。
那么,店家發布無打碼完整視頻是否侵權?
杜偉解釋,《民法典》規定,未經本人同意,不得公開他人清晰可識別的肖像。例外僅五類法定合理使用情形:新聞報道、公職履職、公共環境取景、學術研究、維護公共利益且尺度適度。
本案中,店家是在自媒體發布短視頻,不符合免責條件。若店家使用“沒素質”“糟蹋糧食”等貶義定性措辭,還可能一并涉嫌名譽權侵權。
他提醒,即便店家的初衷是抵制浪費、倡導節約、維護公共利益,也不等于可以發布完整裸露顧客正臉的視頻。公眾在開展不文明行為輿論監督時,必須對當事人面部做馬賽克、模糊處理,只保留行為過程,隱去個人辨識度;直接外放清晰人臉,超出合理監督邊界,則會被認定侵權。
來源:封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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