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凌晨,云南鎮雄縣44歲男子陳某潛入岳父家中持刀行兇,將兩位熟睡中的老人刺成重傷后逃之夭夭。
視頻編輯:張兆億(01:35)
此前,陳某的妻子小芳(化名)不堪忍受家暴、多次起訴離婚,然而兩級法院均認定二人感情未完全破裂,先后駁回離婚訴求。離婚官司宣判前后,小芳一直躲在外地。判決落定后,她直接拉黑了陳某的電話——對方發來的一條條消息,滿是打打殺殺的威脅。2026年3月4日,針對一、二審法院駁回其離婚訴求,小芳向云南高院提交民事再審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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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某凌晨翻越圍墻入室作案時的監控畫面。
矛盾不斷激化之下,最終釀成這起案件。案發三天后,陳某被警方抓獲。5月25日,當地警方證實,陳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逮捕。
小芳的哥哥朱某銀表示,案發前,陳某拒不離婚,曾揚言威脅要殺他全家,多次被行政拘留。朱某銀稱曾多次報警并向縣公安局領導發短信,表述過事態危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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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銀出示的案發前多次報警記錄。
屢遭家暴后女子起訴離婚,丈夫則持刀威脅她和家人
據朱某銀講述,2009年,當時還在學校讀初一、年僅15歲的妹妹小芳,經他人介紹結識27歲的陳某,隨后二人開始同居。
2010年1月,兩人的長女出生。因陳某平日游手好閑、不務正業,小芳家人始終不愿接納他。2010年12月,二人又迎來一子。看著尚年幼的孩子,小芳家人無奈妥協,不再阻攔兩人相處。此后,小芳又分別在2011年12月、2022年10月生下兩個孩子。直至2022年11月,兩人才正式補辦結婚登記手續。
小芳向澎湃新聞稱“曾遭到陳某強迫”,“當初和他在一起并非自愿”。談及補辦結婚證的緣由,小芳稱只因孩子需要辦理戶口,才不得不辦理婚姻登記手續。
辦理結婚登記前,小芳稱其還被陳某家暴。“平日里,他多次出言威脅我娘家人,只能一直隱忍。”小芳稱,“隨便吵兩句,他就會放狠話威脅,譬如‘我要把你全家殺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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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某在賠禮道歉保證書中承認, 曾揚言要殺妻子的家人。
小芳稱,2023年,爭執中自己遭陳某毆打,由此產生了離婚念頭。2024年1月,她以陳某家暴、賭博為由向鎮雄縣人民法院起訴離婚。4月30日,在當地多部門見證下,陳某寫下書面保證書。陳某在保證書中承認,雙方發生矛盾后,小芳離家出走,陳某找她娘家人的麻煩,揚言要殺小芳家人,后經派出所處理,他認識到自身言行違法。陳某承諾,今后不去參加賭博,從此做正當生意,不再打罵妻子;同時約定,若未能遵守執行保證書,小芳可隨時起訴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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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銀稱,案發前,他曾發短信向當地縣公安局領導求救。
離婚訴訟期間,陳某仍不斷出言威脅。小芳既憂心家人安全,又心疼年幼的孩子,內心備受煎熬,遂向法庭撤回訴訟。
讓她始料未及的是,陳某并未收斂,施暴行為反而變本加厲。“我現在很危險,麻煩你們(在)不要讓他知道的情況下來救我,不要回信息,他一直拿刀看著我。”聊天記錄顯示,2024年12月16日凌晨3點12分,小芳曾向鎮雄縣芒部派出所民警發出求救信息以及所在位置,當日上午8時17分,該民警回復稱“我馬上帶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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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某和妻子小芳的聊天截圖。
朱某銀證實,妹妹離家后,陳某便揚言要殺害其全家。直至事發前,對方持續發送威脅短信,還駕車尾隨、攔截并動手打人,為此朱某銀已多次報警。譬如2024年5月22日,陳某在塘房垮山路段駕車將朱某銀的車輛逼停,隨后持鋼管對其實施毆打。朱某銀當即報警,塘房派出所介入處理后,陳某被處以行政拘留9日。2025年1月28日,陳某來到朱某銀老家潘家梁子,手持一米多長的長刀追砍朱某銀。未能追上后,陳某為泄憤,持刀砸毀朱某銀車輛的擋風玻璃,還砍損車輛大梁。事發后朱某銀報警,南城派出所對陳某處以行政拘留14日。
法院以“夫妻感情未徹底破裂”判決不準予離婚
“雖然兩人生育子女,但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雙方經常因瑣事發生爭吵,陳某還有家暴傾向,會威脅恐嚇我及家人。陳某的行為給我及家人造成了極大傷害,現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無和好可能。”2024年12月28日,小芳向鎮雄法院再次提起離婚訴訟。此外,她還向法院申請過人身安全保護令。
2025年4月28日,鎮雄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鎮雄縣法院認為:小芳與陳某同居生活多年,共同孕育了四個子女,且雙方于 2022年10月20日生育次子陳某某后一個月補辦了結婚登記,可見雙方已經建立了一定的感情基礎,夫妻感情也并未因吵鬧而徹底破裂,故對小芳離婚之訴求,該院不予支持;夫妻之間難免會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吵,只要雙方能正確處理家庭矛盾,尤其陳某更應正確面對夫妻感情,用合理的方式經營和維系夫妻情感,互相信任,互相理解,互相包容,互相遷就,彼此珍惜,是有和好可能的。
該法院2025年4月29日作出判決:不準予小芳與陳某離婚。
小芳向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并補充提交多份報警回執,佐證陳某多次威脅、恐嚇她及家人的事實,同時附上陳某追打其哥哥的相關視頻證據。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27日不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二審中,小芳除認為陳某嗜賭成性,經常對她及其家人實施暴力,二人夫妻關系已完全破裂外,對原審法院認定的其余事實無異議。對雙方當事人無異議的事實,法院予以確認。
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小芳再次提起離婚并主張陳某嗜賭成性,但并未提供證據證明;小芳主張二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要求判決二人離婚,陳某不予認可,認為夫妻感情尚可修復。本案中,小芳未能舉示充分證據證明二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應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故原審法院判決“不準予兩人離婚”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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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中院作出判決,駁回小芳的離婚請求。
2025年9月4日,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駁回小芳的上訴請求。
深夜上門行兇,因涉嫌故意殺人被逮捕
離婚官司宣判前后,小芳一直躲在外地。判決落定后,她直接拉黑了陳某的電話——對方發來的一條條消息,滿是打打殺殺的威脅。2026年3月4日,小芳向云南高院提交民事再審申請書。
2026年5月7日凌晨兩點半,朱某銀老家的監控鏡頭里出現一名頭戴帽子的人影,此人正是小芳的丈夫陳某。54秒后,陳某翻越側面圍墻,潛入到院壩內,又過了38秒后,他大搖大擺走進房屋,身影從鏡頭中消失。沒過多久,陳某再次返回,手中亮著手機燈光,推門走進一樓房間并隨手關門。3分鐘后,房內接連響起老人凄厲的慘叫與呼救聲。緊接著,陳某奪門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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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陳某刺傷,兩名老人經救治后才脫離重癥監護室。
朱某銀回憶,現場情形慘不忍睹,父母身上被刺數刀。鄰居聽到呼救后第一時間聯系了自己,他撥打120急救電話并報警。兩位老人很快被送到醫院救治,當天就進入重癥監護室。
目前,兩位老人已經轉出重癥監護室,尚在醫院繼續接受治療。朱某銀稱,母親5月12日轉普外一科,父親5月14日轉胸外科。
早在2024年6月9日,朱某銀曾向縣公安局領導發短信講述被陳某毆打、威脅的事實,“陳某揚言要殺其全家報復社會,在此絕望之際,我和我的家人懇請局長重視,對陳某進行管控”,隨后對方回復“好的,你積極配合公安機關”。
2026年5月15日,鎮雄縣公安局作出的鑒定意見通知書顯示,朱某銀父母二人所受人體損傷程度評定均為重傷二級。
回首這段婚姻,小芳只剩無盡后悔,稱當初與陳某結婚根本不是自己心甘情愿。她認為市縣兩級法院的離婚判決不合情,漠視了陳某家暴的事實;離婚案件漫長的拉鋸,一步步演變成了眼下的悲劇。
5月25日,當地警方人士透露,公安機關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陳某執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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