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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縣發布一起瞞報生產安全事故公告!山東水泊智能裝備 “4?9” 物體打擊事故查明并嚴肅追責。
2025 年 4 月 9 日,山東水泊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發生一起一般物體打擊事故,造成 1 人死亡,企業存在嚴重瞞報事故行為。2026年4月28日,梁山縣人民政府依法公布事故調查報告,全面查清事故經過、原因及責任,對涉事企業及相關責任人作出嚴厲處罰,以鐵腕執法壓實安全生產責任。
2025 年 4 月 9 日 16 時 20 分,山東水泊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7 號車間裝配工于根明在進行物料轉運吊裝作業時,違規直接用行吊吊鉤鉤掛圓鋼型材管口,導致物料脫鉤墜落,擊中手中方管彈起致其頭部受傷。傷者于 4 月 15 日經搶救無效死亡,直接經濟損失 170 萬元。事故發生后,該公司未按規定向應急管理及相關監管部門上報,僅自行申請工傷保險賠付,刻意隱瞞事故真相,后經國家審計署比對工傷保險信息發現線索,違法行為最終敗露。
事故調查組依法認定,這是一起因企業安全主體責任懸空、員工違章作業、事后惡意瞞報導致的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直接原因: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違反吊裝規程,未使用吊裝帶綁扎,違規斜吊導致脫鉤傷人。
間接原因:企業吊裝作業管理失控,反 “三違” 整治流于形式;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履職不到位,未及時排查制止違章行為;屬地園區管委會監管責任落實不力。
依據《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被嚴肅追責:
對山東水泊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事故責任、瞞報行為合并處以 171 萬元罰款;
對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劉帥,合并處上一年年收入110% 罰款;
對分管安全負責人季文,處上一年年收入25% 罰款;
責令梁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向梁山縣人民政府作出書面檢查。
事故調查組強調,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引以為戒,嚴格落實事故報告制度,嚴禁瞞報、謊報、遲報、漏報;全面加強吊裝、動火、有限空間等高危作業管控,強化員工安全培訓,堅決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屬地監管部門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對隱患整改不力、違法違規行為 “零容忍”,切實守住安全生產底線,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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