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及袁崇煥時,不少人覺得他借崇禎的信任,用“五年平遼”忽悠來督師重權。最終因辜負年輕皇帝的厚望,導致崇禎由愛轉恨而痛下殺手。那么在袁崇煥下獄前,崇禎到底有多信任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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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啟七年七月,遼東巡撫袁崇煥去職并“回籍調理”。在他返回東莞老家的途中明廷大變,天啟駕崩、崇禎即位以及清洗魏閹 …… 中樞和朝堂的斗爭,很快就波及到關外 – 薊遼督師王之臣被歸入閹黨。
崇禎問計朝廷的反饋為,“舉朝爭請召崇煥”。群臣推舉袁崇傳的原因很簡單:其一,自己不能去“糞坑”。其二,袁在關外打過、打贏過。其三,袁是被閹黨擠兌下臺的,推薦他安全。
十一月十九日,崇禎下旨起復袁崇煥為,都察院右都御史管兵部右侍郎事。次年四月又將其任命為,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并督師薊遼、登萊、天津等處軍務。也就是說,袁崇煥還未見到新皇帝就已經是薊遼督師了。
崇禎這么急,并不是他有多信任袁崇煥。
首先,清洗閹黨帶來的權力真空,導致關外很多事務沒人負責了。毛文龍通敵、寧遠兵變、察哈爾西遷、東蒙諸部開始倒向后金等等都在這一時期發生,崇禎需人出面收拾爛攤子并穩定關外局勢。
其次,從楊鎬開始歷任遼東經略督師(包括巡撫),能下崗歸鄉已屬幸運。所以遼督對于朝廷官員,別說是什么肥缺、香餑餑了,只怕被大多數人視為死途。崇禎既怕袁崇煥拒絕,也擔心他玩“三辭三讓”拖時間。
注:明朝官員獲任要職后,慣例會先謙辭二次,朝廷第三次下旨才出發履任,即“三辭三讓”(皇帝登基也會走這個流程)。如熊廷弼二任經略,明廷先下令起復為兵部侍郎參贊遼事,熊數次拒絕召令后才入京(也確實不想出山)。正式覲見奏對后,天啟方下敕任命其為遼東經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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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說崇禎一改封疆官職先覲見后委任的慣例是信任袁崇煥,不如說他想的是盡快任命一個熟悉遼事的人就職干活。這也是崇禎命令傳旨人,“敦促(袁崇煥)上道”的原因。
因此,平臺召對時袁崇煥能讓圣心大悅的并不是“五年平遼”,而是袁崇煥愿意老實接下燙手山芋,也是被強推入泥潭后還表現出足夠的熱情和信心。
當然也不能說崇禎一點也不信任或重視袁崇煥。
從起復袁崇煥開始,崇禎就封賞不斷。比如起復之初,以補寧錦戰功恩蔭其世襲錦衣衛指揮僉事。出關前后,又各種賞賜華服、蟒玉、銀兩、鎧甲等等。財物之外,為方便袁于遼事行權。
在賜其尚方劍的同時也回收了關外諸將(不含毛文龍)的尚方劍。為防“經撫不和”以及更有效的控制關外、東江幾鎮,崇禎也同意了袁崇煥的奏請,不再委任遼東巡撫和登萊巡撫。
除此之外,崇禎登基之初也取消了天啟的鎮守太監制度。雖然不是為了袁崇煥,但也讓袁在事實上少了監軍太監的掣肘。不過崇禎對袁崇煥的信任和放權,也有著清晰的劃定。不僅只限于遼事,也只限于關外:
以邊警預防,關外聽督師袁崇煥相機戰守,關內古北、喜峰等路著(順天)撫臣王應豸嚴督三協道將等官,分地控扼,以匹馬不入為功。(薊遼)總督喻安性,暫住關門,東西策應。俟信少平,即還密鎮。
《崇禎長編》
崇禎元年九月,袁崇煥出關履任后不久,崇禎下旨重申了薊遼地區的軍事職權劃分。薊遼督師袁崇煥負責關外,應天巡撫王應豸負責邊墻和關內,薊遼總督喻安性則居中策應。所謂袁崇煥在崇禎的信任下總領關內外及京畿軍權,本就是子虛烏有。
崇禎這么拆分軍權,既是皇帝集權的本能反應,其實也映射了崇禎對于包括袁崇煥在內的諸位封疆的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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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崇禎在遼事職權上還會考量袁崇煥的需求,那么在具體的事務決策上,他就更在意維護自己的威權了。
袁崇煥出關后,與崇禎的第一個沖突點是“市米資盜”。
為防饑荒中的喀喇沁(蒙古部族聯盟)倒向后金,袁崇煥效仿舊例在高臺堡開市售糧(用糧換柴薪,相當于救濟)。這事被梁廷棟彈劾后,崇禎信的不是袁崇煥。他認同了部分官員的說辭,“明是接應東夷,實為藉寇資盜”。
崇禎妥協性的“計口量許換米”,與其說他被袁崇煥說服,不如說他是為“大局”而隱忍。其后誅殺袁崇煥時的“以市米則資盜”,也可旁證崇禎此時對袁崇煥的信任已經不多了。
處理東江和毛文龍時也同樣如此。
為了縮減軍費花銷(也懷疑毛通敵),崇禎登基后下旨東江勘核兵餉,最終定兵2.8萬、年銀23.52萬兩和米16.8萬石。接著崇禎又要求東江以此為標準,將歷年所領錢糧超出部分退還朝廷。后為方便執行,又命從當年應發錢糧里直接扣減,即“東江停餉”。
在這個過程中,為了安撫和控制東江,袁崇煥多次建議給東江發雙倍銀餉,但崇禎均不接受。其后毛文龍與山東撫院、明廷的關系迅速惡化,兩次率兵至登州鬧餉示威(登州巡撫因此事下崗)。
為防局勢惡化,袁崇煥與毛文龍談判無果后,自行雷霆手段,在雙島以尚方劍將毛斬殺。崇禎雖主動發出兩道圣旨為袁開脫釋罪,但這能說是出于信任么?其后的“謀款而斬帥”,證明懷疑的種子已然發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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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所謂崇禎傾明廷之財以助袁崇煥,更是不存在的事情。
袁崇煥出關的次月,要求太仆寺出銀四萬兩買馬。太仆寺卿涂國鼎以“祖宗設立太仆寺馬政,乃專為京城團營、騎操,為防守都城、拱衛陵寢而設,非為邊鎮”為由拒絕。官司打到御前,崇禎裁定此銀歸京營。
估計有朋友會說,明廷已在袁身上投入了足夠的遼餉。但袁崇煥是唯一一個就任后主動裁減遼餉的遼督。
在平臺奏對時,袁就提出了將遼餉用度由584萬兩降至480萬兩的軍費計劃。而且他也不是口嗨忽悠,崇禎二年遼餉的決算金額為513萬兩(袁死后遼餉又暴漲至600萬兩以上)。即便如此,明廷也始終拖欠著袁崇煥三個月的軍餉。
袁崇煥多次奏請無果后,在崇禎二年五月上了兩疏。一道是奏陳缺餉的危害,“餉缺而兵生二心,兵不振而強敵環伺于外,再過一二年,事有不忍言者”。一道是請求辭官歸鄉葬父。這是信任的表現,還是感受不到支持的袁想撂挑子,大家就各抒己見吧。
所以,與其說崇禎有多信任袁崇煥,不如說他只是重視自己的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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