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故意殺人案衍生的媒體名譽權糾紛,二審迎來關鍵轉機。
罪犯宗某及其家屬先后起訴多家客觀報道本案的媒體,面對漫長訴累與維權壓力,大部分媒體最終選擇賠錢和解、息事寧人。唯獨正觀新聞不愿妥協退讓,一審敗訴后委托我,周兆成律師代理二審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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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觀新聞整篇報道完全依托法院公開刑事判決書,客觀中立轉述案件事實,依法履行輿論監督職能、保障公眾知情權,全文不存在歪曲、造謠、刻意抹黑的內容。
如今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撤銷原判、案件發回重審,直接指出一審存在嚴重程序違法,足以說明原審判決缺乏穩固的法律支撐,案件本身存在巨大爭議。
于此我真誠奉勸宗某及其家屬:
情理有度,法理有界。我十分理解你們的處境,親人因故意殺人重罪獲刑,家庭遭受重創,長期身處輿論之中內心煎熬,想要遠離嘈雜、回歸平靜生活的心情,我能夠共情體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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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媒體如實轉述公開司法文書,屬于受《民法典》保護的合法輿論監督,并不構成名譽侵權。
持續訴訟只會雙向消耗,主動撤訴才是當下理性、體面的最優解。放下無謂紛爭,既是尊重客觀事實與法律規定,也能早日走出糾紛,回歸正常生活。
司法兼具溫度與底線,我們體諒罪犯家屬的不幸遭遇,但絕不會放任惡意訴訟裹挾正常新聞監督,不能讓媒體依法報道的權利被隨意束縛。
期待紛爭止于法理,各方都能回歸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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