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區某在建樓盤,老李是四川來的鋼筋工,在工地上干了十幾年。2025年9月的一個下午,他在15層作業面綁扎鋼筋時,腳下的腳手架踏板突然斷裂。老李從15層墜落,砸在10層的防護平臺上,頭部著地,當場死亡。工友們把他抬下來時,人已經沒了呼吸。
推諉困局:總包說是分包的人,分包跑了
老李妻子從四川趕到福州,守著殯儀館里的遺體,等來的不是賠償,而是兩家單位的相互推諉。總包單位說:“他是分包隊的人,跟我們沒關系,你找分包去。”分包單位負責人已經失聯,電話打不通,注冊地址人去樓空。老李妻子在兩個單位之間跑了半個月,一分錢沒要到,連喪葬費都湊不齊。
找到澤良(福州)律師事務所時,她哭著問:“我老公死在工地上,難道就這樣白死了?”
鎖定責任主體:總包單位負最終責任
澤良工傷律師接案后立即研判:建筑工程領域,總包單位對施工現場安全負總責。無論老李是總包直招還是分包雇傭,只要在總包工地受傷,總包就推不掉責任。律師調取項目總包合同、分包協議,證實分包方無施工資質。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將工程發包給無資質單位造成工傷的,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總包)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固定證據,快速認定工傷
律師同步指導家屬固定現場證據:事發位置照片、斷裂的腳手架踏板(有明顯銹蝕)、工友目擊證言(四人愿意作證)、現場安全員詢問筆錄。同時向高新區應急管理局申請調取事故調查報告,報告認定“腳手架踏板年久失修,總包單位未履行安全檢查義務”。整理老李的全部身份證明、戶口本、家庭成員證明。
2025年10月,澤良律師向福州高新區人社部門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將總包單位列為被申請人。總包單位辯稱“死者系分包單位雇傭”。律師在書面意見中明確指出:分包方無資質,總包單位違法分包,應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人社部門經調查核實,采納律師意見,2025年11月作出工傷認定。
工亡待遇計算:全額由總包承擔
因總包單位未為老李繳納工傷保險,全部工亡待遇由總包單位承擔。澤良律師為家屬計算: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按2024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188元的20倍計算,約108萬元)、喪葬補助金(6個月福州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約4.8萬元)、供養親屬撫恤金(老李妻子無固定收入,兩個孩子分別12歲和8歲,按月計算至子女成年,一次性折算約25萬元)。三項合計約138萬元。
勞動仲裁階段,總包單位起初仍以“分包的人”推諉。澤良律師當庭出示工傷認定書、事故調查報告、總包合同、分包協議,完整證據鏈證明總包法定責任。面對明確的法律規定和完整的證據材料,總包單位同意調解。2025年12月,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總包單位一次性支付135萬元。
老李妻子拿到賠償款后,跪在律所門口:“孩子他爸沒了,但這筆錢能讓孩子把書讀完。”
澤良(福州)律師事務所澤良全晟工傷團隊咨詢熱線:0592-5973521
地址:福州市高新區創業路2號邦邦財富中心16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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