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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 3844
“他不僅成功付款,還成功辦了車貸。可后來,車貸自己還不上,如今成了信用黑戶。”
作為湖南心青年藝術團、康淼殘障人士幫扶中心的主理人,彭小康在岳陽做了多年心智障礙青年的支持工作。
他很早就發現,在“錢”這件事上,許多“心青年”都陷入了一種近乎無解的困境——他們能用錢,卻不懂錢。
他說成為信用黑戶的,是28歲的阿斯青年頓哥。頓哥自理能力不錯,能獨立居住,有固定工作——父母一步步放手,就是希望他能過上普通人的生活。
直到催債電話打來,他們才知道:兒子悄悄掏空積蓄付了首付,貸款5萬,買了一輛二手車。
然而,他壓根不明白“車貸”意味著什么。
文 | 夏天
編輯 | Zoey_hmm Jarv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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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眨眨眼,錢就來了”
打開手機,對著攝像頭,眨眨眼,搖搖頭,錢就來了。
彭小康說,他親眼看著機構里的心智障礙青年們,一步步走完了整個借貸流程。“這可能比上網買東西都方便。”
微信、支付寶、京東、美團、抖音……打開任何一個常用APP,都可能彈出貸款廣告,配上一整套圖文并茂的操作教程,手把手教你把錢借到手。
尤其在短視頻里,這類廣告極為常見,隨手刷幾個就能冒出來一條。界面簡潔,步驟清晰,引導順暢到幾乎不需要思考。
對不少大齡的“心青年”來說,這些操作并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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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下同樣如此。頓哥在獨立生活之后,逛4S店時被銷售告知“首付幾千塊就能把車開回家”。正好他手頭有扶持性就業攢下的幾千塊,于是就付了錢。
車貸比網貸門檻更高,需要查征信、簽合同、銀行放款等一系列流程,但頓哥有固定工作、有首付、征信清白,在銀行眼里,他就是個正常客戶,于是貸款順利批下來了。
更令人心寒的,有人為盯上了這群看似“正常”,卻又有點障礙的青年,拉他們去背貸款。
彭小康提到一個邊緣智力青年李斯。他智力75,屬于邊緣智力,不深入交流,不會發現有什么問題。
有次就業支持活動中,他被一位老板盯上,邀請他加入“公司”,而這個“公司”就是專門拉人“背貸款”的。
他不知道這是違法的,甚至天真地認為是個賺錢的好機會。
于是在老板的慫恿下,他熱心地把特殊教育學校的同學都介紹了過來,“有幾個同學真的背上了幾千元貸款”。后來,這家公司被警察端掉,他才大概意識到這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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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查出來他是智力殘疾人,沒坐牢,但被送去了矯正教育。”彭小康說這在他見過的案例里,這算“結局還好”的。
“給100塊,就能讓'心青年'背上100萬貸款——只要貸得出來”。據彭小康介紹,他知道的就有7、8個“心青年”背了3-5萬元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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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他變成黑戶”
很多人想不通:這些孩子,為什么會一步步走到借貸這一步?答案,藏在日常的支持里。
心智障礙的孩子心思單純,對外界反饋格外敏感。家長和老師在支持他們時,會給出很多正向鼓勵——“你很棒”,“你做得好”,“你可以的”。
這是他們建立自信、走向獨立的必要過程。可這份鼓勵,有時會被他們以一種字面意思理解:我真的行了。從用零錢買飲料,到獨自點外賣,到網上購物,每一次成功的體驗都在強化這個信念。
他們看到的,不是邊界,而是“我能”。
于是,當手機彈出一個“最高可借5萬,一鍵到賬”的廣告時,他們的內心邏輯是順暢的:我會用手機,我會點確認,我上次買東西成功了,這次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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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只知道能拿到錢,不知道那筆錢還得還。而且,沒有任何人攔著他們。
“即使你告訴他借了錢是要還的,他當時知道。過了三五天,他就忘了。”
對于部分“心青年”來說,長期記憶和因果推理的能力本就有限。家長幫他還了一次,孩子當下說著我記住了。
結果借貸平臺額度提高了,等他們忘記此前教訓時,下一次能借的錢更多了。
彭小康說,他接觸的大齡“心青年”中,有的孩子給游戲充了幾百塊,有的給主播打賞了幾千,有的糊里糊涂借了一兩萬。“只要孩子大齡一點,十幾二十歲的,90%都會遇到過類似的事。”
說起來,這是一個關于“融合”的悖論。從孩童時期起,父母老師想辦法幫助他們融入社會,也多多少少會給他們用錢的機會。
“心青年”身上難免有錢,他們又渴望工作、渴望過像普通人一樣的生活。但在復雜的環境中,一不留心就會被“騙”。
但融合不是終點,也不是保險。
“這個社會上有好人,也有壞人。他們是永久性地缺乏自保能力的——不是通過教育能彌補的那種缺乏。你教不會他們識別詐騙,就像你教不會一個五歲的孩子看穿復雜的人性。這不是不努力,是本身不具備那個認知結構。”
那怎么辦?
目前彭小康接觸的家長,解決方案幾乎只有一種:讓孩子主動變成失信被執行人。
借了錢,不還,進了黑名單,就再也借不了了。
比如前面提到的頓哥,買車不是他第一次借貸,前幾次家長還幫忙還了,這次家長實在無奈,只能故意不還,讓他變成失信人。
“這是下下策,也是無奈之舉。因為還了,下一次就能借更多。不還,至少能斷掉這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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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未成年人的系統,為啥管不了“心青年”?
針對“心青年”的財產保護,法律上其實是有相關條文的。
《民法典》第22條規定: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
第145條進一步明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后有效;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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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一個被認定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心智障礙青年簽下的貸款合同、游戲充值,法律上可以主張未經監護人追認而無效。
但法律上的"無效",和現實里的"已經發生",是兩回事。
2026年3月,南京24歲的自閉癥女孩伊伊就經歷了這樣一個困境。
她在手機游戲"時光雜貨店"里,半年內充值了45萬余元——曾在一分鐘內完成四五筆648元充值,單日最高消費近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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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南京零距離
這筆錢是父親李先生為她攢下的養老錢,伊伊本人每月收入只有幾百塊。
銀行的一通風險提示電話,李先生才發現。
他輾轉申訴,游戲運營方注冊地址查無此公司,電話不通;上級公司三七互娛質檢部回應"不做司法鑒定,不可能退錢"。
事件經媒體報道后引發關注,屬地市場監管部門主動介入,三七互娛最終同意不再要求司法鑒定,退還了伊伊45萬余元的全額充值款。
伊伊的父母拿回了錢。但絕大多數心智障礙成年人,既沒有未成年人保護體系為他們兜底,也未必能像伊伊一樣獲得輿論的聚光燈。
這是制度上的一個空白:
2024年,國內發布了首個《未成年人網絡游戲消費管理要求(征求意見稿)》,明確不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充值行為直接無效,8周歲以上的大額充值未經監護人追認也不發生效力。
這些規定的落地的關鍵前提是系統能識別他們。孩子用身份證注冊賬號,年齡一目了然,系統直接攔截。
但"心青年"不一樣,他們是成年人,身份證上和任何人無異,系統看不見他們。
而要系統看見他們,唯一能走的路是司法鑒定,意味著把孩子推向法庭去當“病人”,要接受一整套司法程序的心理沖擊,而絕大多數"心青年”家庭不會走這個程序。
宣告后會帶來就業、婚姻、財產管理等一連串麻煩。于是,他們成了法律意義上的“正常人”,現實中的“最弱者”。
政策層面上,一些代表和委員也在通過提案和建議的方式,為這一難題尋找解決之道。
2024年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上海朵云軒總經理朱旗提出《關于促進心智障礙人群監護體系發展的提案》,建議發展社會監護和職業監護人制度。
2025年,全國政協委員呂紅兵建議簡化向法院申請認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成年人的流程。
2026年,全國政協委員孫潔帶來了關于建立多層次監護保障體系的提案。
彭小康也在做類似的嘗試。
作為民盟盟員,他聯合岳陽市民政、司法領域兩位盟員,聯合提交了社情民意信息,建議把所有持有精神、智力殘疾證的人員信息納入民政系統的特殊保護人群數據庫。
像未成年人保護機制一樣,當這些人員的身份證被用于網絡平臺時,系統能識別身份,自動限制獨立借貸、游戲充值、直播打賞等風險操作。
但從提案建議到出臺政策乃至法律,中間還有很多的問題需要解決,最基礎的問題比如:要保護他們,就必須讓系統知道他們是誰;但他們和家人,未必愿意被系統知道。
在沒有制度性保障之前,我們其實也有一些低成本的方向可以嘗試。
比如允許監護人在貸款平臺或游戲平臺上申請“自愿限制消費額度”,就像運營商可以申請關閉國際漫游一樣。不一定能根治,但至少能給那些不知如何是好的家長,多一條路。
參考資料:
南京24歲自閉癥女孩半年充值45萬,游戲公司要求司法鑒定才退
https://www.sina.cn/news/detail/5276723486654702.html
南京自閉癥女孩游戲充值事件后續:三七互娛同意全額退款
https://www.sina.cn/news/detail/5281907446906984.html
全國政協委員呼吁關注"星星的孩子" 完善援助關愛與監護體系.
兩會代表委員建言: 構建心智障礙群體全生命周期保障體系.
兩千萬心智障礙者在變老,兩會代表委員:意定監護可能是"唯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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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用錢,卻不懂錢——這是無數“心青年”家庭的困境。
國外也有研究者嘗試用四句口訣,教會一些大齡自閉癥青年安全網購、理性消費。下一篇,大米和小米將拆解這篇研究,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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