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獨自去澳門旅游,韓國籍前男友追到酒店求復合。被拒后,這個男人徹底瘋了——一天之內,強奸前女友3次。
?他先是把女子的頭往墻上撞,兩次強行發生性關系,沒收手機,不讓她離開。第二天早上7點,再次毆打她,第三次強行發生性關系。完事還強迫她給家人報平安,裝得跟沒事人一樣。
?要不是家人察覺異常果斷報警,這個畜sheng還會繼續作惡多久?
?三項罪名:強奸罪、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普通傷害身體完整性罪。 每一條單獨拎出來都夠他喝一壺。
?我們常說“分手見人品”,可這位前男友的人品,連畜sheng都不如。求復合被拒,正常的反應是傷心、是放手、是體面離開。他呢?惱羞成怒,用暴力、性侵、囚禁來報復那個曾經愛過他的人。
?更惡心的是,他還強迫受害人報平安——這說明他清醒得很,知道自己干的是違法的事,知道要掩飾、要偽裝。不是沖動,是預謀,是肆無忌憚的惡。
?這件事最讓人心寒的,是它再次撕開了“前任暴力”的丑陋傷疤。多少女性在分手后,還要活在前任的陰影里?被跟蹤、被騷擾、被威脅,甚至像這位姑娘一樣,被堵在酒店房間里反復侵害。
?憑什么“我愛你”三個字,可以變成傷害的許可證?憑什么“求復合”不成,就能對曾經的愛人拳腳相加、肆意凌辱?
?這次幸好是在澳門,司警介入,人抓了,罪名也定了,等著被審判。但更多類似案件呢?多少受害者因為恐懼、因為羞恥、因為“家丑不可外揚”,選擇沉默?
?同時也提醒所有女性:分手后如果前男友有任何糾纏、威脅、跟蹤的苗頭,一定不要心軟,立刻報警、拉黑、遠離。別給他“當面談談”的機會——因為你不知道,那個曾經說愛你的人,會不會下一秒就變成魔鬼。
?愿受害者早日走出陰影。愿施暴者牢底坐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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