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辦公廳、中央社會工作部辦公廳聯合印發《關于加強社區工作者、村干部失業保險管理服務的通知》,《通知》明確了參保繳費、待遇享受、業務協同、主動告知及退出機制等方面的具體要求。
《通知》強調,各地應依據社會保險法、《失業保險條例》及相關中央文件,積極推進社區工作者參保繳費。在待遇享受方面明確,失業人員在擔任社區工作者、村干部期間,按月領取的基本報酬或固定補貼高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不得享受失業保險金等待遇。
《通知》要求,各地人社部門要加強與組織、社會工作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推動建立數據共享比對核查機制,動態掌握社區工作者、村干部任職、取酬等信息,對違規領取失業保險金的,要及時停發并追回多發的待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要強化與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社會保險機構業務協同和數據共享,及時獲取注銷失業登記、社會保險參保登記及繳費等信息,開展失業保險金停發業務核驗。同時,要加強對新任職社區工作者、村干部的政策宣傳工作,明確告知違規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法律責任和主動報告義務,對不如實報告、隱瞞就業情況騙取待遇的,將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此外,《通知》提出完善社區工作者退出機制。用人單位與社區工作者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要及時出具相關證明,并告知其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各地需升級業務信息系統,強化內部管控,提升經辦服務質效和風險防控能力,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力度,營造依法參保、依規報告的良好氛圍。
來 源:中國勞動保障報
總監制:姚卜成
監 制:韓世雄
編 輯:張瓊文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